第四十六節 楚漢相爭——勝者為王(1 / 1)

“出處”《史記·項羽本紀》。

“語義”比喻在爭奪政權鬥爭中,勝利了就是合法的。

“故事”公元前206年,秦亡後,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封劉邦為漢王,又劃地分封了17個王。後劉邦乘項羽出擊齊地的機會,攻占關中,並繼續東進,占領項羽的根據地彭城(今江蘇徐州)。項羽軍事上處於優勢,回軍大敗劉邦。劉邦聯合各地力量反對項羽,與項羽在滎陽(今河南滎陽東北)、成皋(今滎陽西北)間相持。同時,又派韓信攻占趙、齊等地,使項羽兩麵受敵。公元前202年,雙方約定以鴻溝為界,東屬楚,西屬漢。次年,劉邦乘項羽撤兵的機會全力追擊,並約韓信、彭越合圍。項羽敗退至垓下(今安徽靈璧南)被圍,不久在烏江拔劍自刎。劉邦即帝位,建立了西漢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