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李崇:字繼長,小名繼伯,北魏頓丘(今安徽滁州市來巡縣)人。北魏中後期名臣。
“語義”指暗中設下騙人上當的計策。
“故事”北魏時,壽春縣荀泰有一個三歲的兒子,在遇到強盜時丟了,過了幾年也沒有孩子的下落。後來發現孩子在同縣人趙奉伯家裏,荀泰便把情況報告了官府。在公堂上,二人都說那孩子是自己的兒子,並且都有鄰居作證,郡、縣一時不能定案。刺史李崇命令把孩子隔離起來,封閉了幾十天,然後派人分別告訴兩位父親說你的兒子得了疾病,不久前突然死去了。荀泰聽說後,立即放聲大哭,悲痛不已;趙奉伯隻不過歎息罷了,一點也沒有悲痛之意。李崇了解到這種情況後,就把孩子判給荀泰,追究趙奉伯的詐騙罪。
另外,定州有流民解慶賓兄弟,弟弟解思安因觸犯刑法被發配到揚州,解思安不服勞役逃了回去,解慶賓怕被追查責任,打算把弟弟的姓名從戶籍上除掉,於是冒認城外死屍,謊稱弟弟被人殺死。又有一個女巫自稱見到鬼,敘說解思安被害時的痛苦的情況,解慶賓又誣告同軍的士卒蘇顯甫、李蓋等殺了他的弟弟。在州府審訊時,蘇、李二人忍受不了刑罰的痛苦,各自都招認了。將要結案時,李崇覺得案情有問題,便暫時停止結案。李崇暗中派兩個人,找到解慶賓,告訴他說:“最近有一個人路過我們家時,要來投宿,晚上與他交談,我們懷疑他有問題,當即就追問他從哪兒來。他說自己是流配充軍的人,不願服役而逃跑,姓解字思安。當時想把他扭送官府,他苦苦哀求我們,聲稱:‘有一個哥哥解慶賓,你們如果同情我,就去告訴他,對他說明事情的原委,家兄聽到這事後,必定會重重答謝你們,所有的資財,他們都不會吝惜的。現在有我做人質,如果去後空手而歸,再把我送交官府也不遲,因此我來拜訪你,把他的這個意思轉告給你。你自己估摸一下,給我們財物,我們才會放了你弟弟,你如果不相信可以隨我們去察看。’”解慶賓驀然變了臉色,請求他們稍等一下,給他們準備財物。這兩人將情況詳細報告李崇,李崇逮捕了解慶賓,問道:“你弟弟逃跑了,你為什麼冒認別人的屍體?”解慶賓於是招供了。再審問李蓋等人,他們都說自己是屈打成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