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節 李清照買篆章——越貴越好(1 / 1)

“語義”形容買自己所喜愛的東西不惜代價。

“故事”李清照與趙明誠婚後不久,李清照同趙明誠去拜見父母回來時,在舊書攤上,突然發現了一幅王羲之的墨跡。李清照趙明誠夫妻二人稱讚不已。賣畫的商人見他們有心要買,便要了個大價錢,一千五百個銅錢,少一個子兒也不賣。李清照驚奇地叫道:“太便宜了,羲之的真跡,很難得呀!”趙明誠也說:“就看這上麵無數的篆章,也不知輾轉了多少名家之手。”李清照拔下了頭上的金釵,對那人說:“沒銅錢,這個行嗎?”商人一看,大吃一驚,心想:這金釵少說也值一萬三千多銅錢。忙改口說:“一萬五還不夠。”“剛才你不說一千五嗎,怎麼這麼會工夫就長了十倍?”趙明誠問商人。那商人笑著說:“那你是聽錯了,怎會一千五呢,這是墨寶啊!”李清照說:“按理兩萬也不貴。”趙明誠點了點頭,脫下自己漂亮的外衣送給商人,說:“這下可以了吧!”

李清照、趙明誠走後,有人說:“這是趙宰相家的三公子——趙明誠及其妻李清照。莫說一萬五,十五萬他也會買的。這就叫李清照買篆章——越貴越好!”賣畫的商人一聽,又後悔自己膽子太小,要價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