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後漢書·李膺傳》。
“注釋”李膺:字元禮,潁川襄城人(今屬河南)。東漢官吏。
“語義”指死也不後退、逃跑。比喻不畏艱險,堅決向前。
“故事”東漢桓帝時,野王縣令張朔,依仗受桓帝信用的宦官、哥哥張讓的權勢,橫行霸道,貪婪殘暴殺害懷孕婦女,受他欺淩的老百姓隻好忍氣吞聲。李膺到京都上任沒幾天,就有人向他告發了張朔。李膺立即派公人去野王逮捕張朔。張朔聽到消息後,連夜逃到京都哥哥家藏匿起來。李膺不畏強暴,親自率領一批人,前往張讓家裏搜捕張朔。終於擊破夾道的牆壁,把張朔從裏麵抓了出來。李膺怕產生變故,把張朔送進監獄後,抓緊時間審訊。張朔在人證物證麵前無法抵賴,隻得一一招供。李膺見罪證確鑿,論律該死,立即將張朔處斬。
張讓得知張朔被處決,馬上到桓帝那裏去訴冤。桓帝非常生氣,下詔命李膺上殿,親自詢問這件事。桓帝責問李膺說:“你身為朝廷官員,為何不請示就誅殺張朔?”李膺理直氣壯地回答:“從前,晉文公就在天子身邊逮住衛成公,並將他押送到周的京城去,《春秋》肯定了他這種做法。《禮記》上說,貴族犯了罪,按禮的規定雖說可以恕罪,但主管的官員也可以不這樣做,孔丘在魯國當司寇,上任七天就殺了犯亂政之罪的少正卯。今天臣到任已有十天,隻擔心辦事不力而獲罪,卻沒有想到犯的竟是辦事太急太快的罪。好,臣已經知道自己的罪責。但即使把臣殺了,臣也不會旋轉腳跟後退。不過請求陛下再留我五天,讓我殺盡大奸大惡,然後罷了官下油鍋,這才是我所希望的!”桓帝聽了,回過頭來對張讓說:“你弟弟罪有應得,司隸校尉有什麼罪呢?”就這樣,李膺沒有受到皇帝的懲罰。從此,李膺聲威大振。宮中大小宦官都嚇得縮頭縮腦,連大氣也不敢出,甚至也不敢走出宮門。桓帝對這種現象很奇怪,問這是怎麼回事,宦官們說:“我們都害怕李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