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法門寺》。
“注釋”劉瑾:本姓談,興平(今陝西興平)人。明朝宦官,與馬永成、穀大用、高鳳、羅祥、魏彬、丘聚、張永等皆得武宗寵信,時號“八虎”。
“語義”比喻做好事少,做壞事多。
“故事”明武宗正德年間,皇太後帶著太監劉瑾等大小官員去法門寺進香。眾人正跪在佛前閉著雙眼給佛像磕頭,突然聽得有一女子喊冤的聲音,這聲音驚動了皇太後。皇太後聽到喊冤聲,覺得應該管,就馬上命令劉瑾前去查問。
劉瑾一問才知道,這個女子姓宋名玉姣,哥哥叫宋興,在一個叫劉公道的地保家裏做長工。一天夜裏,劉公道睡得正香甜,猛聽院子裏“咕咚”一聲,出去一看,大吃一驚,不知是誰甩進一顆血淋淋的人頭。劉公道平時就膽小怕事,如今見了人頭,又怕被人知道惹出是非,就偷偷把人頭扔到朱砂井裏。誰知這事叫宋興看到了,劉公道怕宋興走漏消息,就一狠心把宋興給殺了,屍體扔到朱砂井裏。宋興的父親找不到兒子,就上縣衙報了案,控告劉公道。但是知縣認為宋興的父親沒有憑證,說什麼也不予審理,並把宋興的父親轟出公堂。宋玉姣十分氣憤,決心為哥哥申冤報仇。誰知知縣還是不肯受理,她這才找到法門寺來告禦狀。
劉瑾平時就是個不學無術,壞事做絕,萬民皆恨的一個贓官。他哪裏會辦案,對宋玉姣的冤狀理了半天,也理不出個頭緒來。皇太後從頭至尾聽了一遍,覺得很複雜,就傳下話來,還讓知縣來審理此案,並限三天之內把所有人犯都帶到法門寺聽候審理。知縣幾經周折終於把案情弄個水落石出。
劉瑾本心是不想做好事的,被皇太後逼著才做了這件好事。人們都說“劉瑾辦案——就這麼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