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楊乃武與小白菜》。
“注釋”楊乃武:字書勳,一字子釗,浙江餘杭人。清同治年間舉人。
“語義”比喻用嚴刑拷打迫使無辜的人招認罪行。
“故事”清末舉人楊乃武為人耿直,愛打抱不平,曾在縣衙照壁上書寫“大清雙王法,浙江兩撫台”一聯,諷刺餘杭知縣劉錫彤貪贓枉法,與官府結下了怨仇。
當時,餘杭鎮上有一麗人名畢秀姑,生得白皙秀麗,平時又愛穿白色上衣綠色褲子,人稱“小白菜”。畢秀姑十七歲嫁與豆腐店幫工葛品連為妻,次年葛氏夫婦租住楊乃武家。楊、葛二家毗鄰相居,初時和睦融洽。但好景不長,由於畢氏年輕俊俏,葛品連心胸狹窄,多疑善妒,畢氏婆母凶悍潑辣,蓄意尋釁,加之楊乃武喪偶鰥居,深居簡出,雖然並無半點真憑實據,但卻橫生枝節,終於傳出畢氏與楊乃武關係曖昧的流言。楊乃武書生自重,便以入不敷出為名退葛家租,大幅度提高房租,從此,楊、葛無關無涉。同年秋,葛品連患痧症身亡。葛品連母親無端懷疑畢秀姑謀殺親夫,告了刁狀。知縣劉錫彤挾私報複,又先聞風傳,成見在心,便誣指楊乃武“奪婦謀夫”,以酷刑逼供,屈打成招。冤案鑄就,畢秀姑謀殺親夫,被擬淩遲處死;楊乃武通奸殺人,判為斬首示眾,並報杭州府定罪。杭州州府草率從事,仍維持原判。
楊乃武不甘俯首就戮,在死囚牢裏書寫親筆辯狀,請胞姐代為京控。以後屢審屢覆,曆時三載有餘,轟動朝野。最後在慈禧太後的幹預下,經開棺驗屍,澄清了案情,得以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