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聊齋誌異·張鴻漸》。
“語義”一旦結為夫妻,就有曆久不衰的深厚感情。
“故事”傳說,張鴻漸是永平府的名士。知府趙某辦案時經常用酷刑逼供,有一次用刑打死了一個姓範的秀才,該府秀才們都非常氣憤,就由張鴻漸執筆向巡撫告狀。誰知趙某用重金賄賂上級,趙某不但無罪,反而把告狀的秀才都抓了起來。張鴻漸得知消息,連夜逃跑。他跑到鳳翔府時路費用光了,又迷了路,幸虧遇見一位名為施舜華的狐仙,施舜華救了他,並與他生活在一起。
一天,張鴻漸對施舜華說:“我離家三年了,非常想念妻子,你是狐仙,千裏路一會兒就可飛到,能不能帶我回去看看她呢?”施舜華不高興地說:“我對你這麼好,你守著我心裏卻想你老婆。”張鴻漸說:“一夜夫妻,百日恩義,以後我想念你,就和今日想念她一樣,假如我得新忘舊,豈不是忘恩負義的人?”施舜華拿出一個竹枕頭,兩人跨著,一會張鴻漸就到了家。張鴻漸翻牆進家,其妻驚起,問清是丈夫回來了,便挑燈挽手嗚咽。不想,本地有個惡少甲某,見張妻美麗,想霸占她。甲某正好看見張鴻漸翻牆進去,就要挾說:“張鴻漸是逃犯,竟敢回家?除非你老婆和我好,不然我就去報案。”張鴻漸怒火中燒,拔出刀來,把甲某給殺了。
第二天,張鴻漸來到官府自首。官府因張鴻漸是在逃犯,現在又殺了人,立刻派兩個差人押他上京,腳鐐手銬,戒備森嚴。押解途中遇一女子騎馬而來,原來是施舜華,張鴻漸大聲呼救,施舜華以手指械,張鴻漸的手腳鐐銬立落,引之上馬,馬行若飛,片刻已至山西太原。施舜華讓張鴻漸從馬上下來,說:“我們從此永別了。”掉頭而去,張鴻漸從此再也沒有見到她。張鴻漸在太原一躲十年,他的兒子長大後考上進士做官了,他才敢回家,事隔多年也就沒有人追究往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