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張敞捉小偷——以賊破賊(1 / 1)

“出處”《漢書·張敞傳》。

“注釋”張敞:字子高,河東平陽(今山西臨汾西南)人。西漢大臣。

“語義”比喻利用同夥來治服同夥。

“故事”西漢宣帝年間,京都長安境內秩序混亂,偷盜事件層出不窮,負責長安地區的京兆尹一職幾度換人。宣帝召見張敞,問以治禁之策,張敞充滿信心地承諾能辦好此事。於是宣帝就下詔調張敞為京兆尹。

張敞到任後,了解到境內社會秩序混亂,盜賊甚多,商販和居民深受其苦。張敞通過私行察訪,向長安一些老年人詢問,終於查出盜首原來是幾個家境富足,外出時還有童奴相隨的人。街坊鄰居們誰也想不到他們竟是盜首,平時還以忠厚長者相待。張敞察知後,不動聲色,派人分頭將幾個盜首召至府中,列舉了他們所犯各案,要求他們將諸竊賊全部拿交,借以贖罪。幾個盜首說:“今天我們蒙召來此,必為同夥竊賊所疑,如能允許我們權補吏職,方可如約。”張敞當即允諾,給他們全部安排了官職,然後讓他們回去。盜首回家後,設宴歡慶,遍邀同夥入飲。那些竊賊不知是計,一齊趕去赴宴祝賀,一個個喝得酩酊大醉。盜首按照在張敞府擬定好的計謀,乘機將每個盜賊後背都塗上紅色,好讓守候在門外的捕役辨認。盜賊們飲罷辭出,即被捕役一一捉拿。這一下就捕捉數百名盜賊。從此,長安境內社會秩序一新,偷盜事件極少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