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留青日劄》。
“語義”比喻認錯了對象,混淆了事實。
“故事”古時,東昌有個牛醫的女兒名叫胭脂,她又美麗又聰明。可是,一般有身份的人家因胭脂的父親是個牛醫,瞧不起她家,所以胭脂遲遲沒有訂婚。一天,胭脂送鄰婦王氏出門,見一少年經過,很有風度,他走遠了,胭脂還遠遠望著他。王氏說:“他是鄂秋隼秀才,我給你做媒好嗎?”胭脂默默答應了。可是一等半月沒消息,胭脂飲食無味,生病了。王氏來看胭脂,便湊到她耳邊說:“我丈夫出門做生意了,等他回來,叫他去鄂家做媒,好嗎?”胭脂麵露喜色。
王氏從小和一宿生要好,結婚後還和宿生往來,王氏把胭脂為鄂生而害相思病的事告訴了宿生。宿生早知胭脂美麗,第二夜便翻牆進了胭脂家,自稱是“鄂生”,胭脂說:“我願做你的妻子,但絕不能私通,你請媒人來吧!”宿生脫下胭脂一隻鞋帶走了。後來,宿生把胭脂的鞋丟了,找東西時被王氏發現,宿生隻好把經過告訴了王氏。誰知這些話被窗外的毛大聽見了,而毛大恰恰又拾到了鞋。第二天夜裏,毛大翻牆來到胭脂家,胭脂父親聽得聲音,持刀追賊,反被毛大殺死,那隻鞋子丟在了屍體旁。事後縣令追問這鞋怎麼會在屍旁的,胭脂為父親悲痛至極,直說是“鄂生”脫去了。縣令把鄂生捉來,不容分說,一陣毒打,便把鄂生定為凶手,判死刑,報到了濟南府。
濟南知府吳公很幹練,他覺得鄂生並不像凶手,追問之下,才知鄂生根本不認識胭脂,胭脂卻曾托王氏做過媒。於是便把王氏抓來,逼問之下,王氏供出宿生假冒鄂生之事,於是知府定宿生死罪。宿生雖脫履卻未殺人,負屈上告,學使施公反複思考,接手此案,他把王氏找來問話。施公問王氏:“此事你告訴過別人沒有?”王氏回答:“沒有。”“那麼有哪些人曾調戲過你?”施公又問。王氏說出毛大等四人。施公把這四人抓來,說:“凶手必是你四人之一,讓神來指出來。”於是黑夜把廟壁塗黑,把四人放入廟內,說:“誰是凶手,神會在他背上寫明的。”毛大心虛,怕神真的在他背上寫字,把背靠著牆,背染上了黑墨。第二天,施公認出真凶,毛大無奈招供。於是宿生、鄂生都被釋放了,鄂生和胭脂結為夫妻。此案假中有假,“張公帽戴在李公頭上”,如果不仔細,險些冤殺鄂生、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