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感天動地竇娥冤》。
“注釋”張驢兒:元代雜劇《竇娥冤》中楚州山陽城有名的潑皮無賴。
“語義”比喻沒有事實根據,給人加上惡名。
“故事”書生竇天章因欠下蔡婆四十兩銀子,就把自幼喪母的七歲女兒賣給了蔡婆做童養媳,自己上京應考去了。可憐的竇娥到十八歲與丈夫成親,還不到兩年,丈夫又得病死了。從此,婆媳二人相依為命,靠著放債度日。這天,蔡婆外出討債,遇到流氓張驢兒父子。張驢兒企圖霸占竇娥,竇娥不從,張驢兒便想毒死蔡婆以要挾竇娥,不料誤斃己父。張驢兒於是誣告竇娥殺人。
張驢兒是有名刁鑽的潑皮,栽贓誣陷、打官司告狀是他的拿手本領。他一到了楚州衙門,先走通了上下門路,答應打贏了官司就孝敬州老爺一百兩銀子。竇娥是個不通世情的弱女子,哪裏懂得官場的“規矩”。這樣還沒審案,官司早就被張驢兒贏去了一半。開審時,原告是張驢兒,他一口咬定蔡婆是張老兒後娶的老婆,自己的後娘,於是張老兒就成了竇娥的公爹。張驢兒又用早就編好的一套謊言,誣告竇娥容不得公爹,下毒手藥死公爹。張驢兒無理告狀,冤枉好人。竇娥有理難訴,反遭毒刑。貪官用盡了刑罰,見竇娥寧死不肯招認,便把蔡婆帶到堂上用刑。竇娥不忍見六十多歲的婆婆受刑,不得已隻好自己招供,於是被判死刑。竇娥含冤被斬,感動了天地,結果楚州六月飛雪,三年大旱。後來,竇娥的生父竇天章擔任兩淮提刑肅政廉訪使,重理這一千古奇冤,處死了張驢兒,嚴懲了貪官,為女兒竇娥報了仇雪了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