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節 鄭板橋的書法——自己體(1 / 1)

“語義”比喻文字書寫有自己的風格。

“故事”清朝著名的書畫家鄭板橋,是“揚州八怪”之一。說他怪就怪在他不願同貪官汙吏同流合汙,常常用書畫、詩詞等形式發泄對現實的不滿。起初,鄭板橋的書法都是臨摹前人的字帖,臨摹已達到了惟妙惟肖的程度。他自己也覺得學到了家,可以鬆口氣了。

有一天早晨,鄭板橋的妻子正在梳頭,見他閑著手沒練書法,就喊他過來幫著梳頭。鄭板橋走過來,拿起了木梳,剛要為妻子梳頭,忽然,看到從銅鏡中映出牆上字畫中的字是反的,字形有變化,他覺得別有一番風味,就不自覺地用手指在妻子背上描畫起來。妻子見鄭板橋不幫她梳頭,卻在她背上練習寫字,不高興地說:“你有自己體,老在別人身上寫什麼!”鄭板橋一聽這話深受啟發,對呀!寫字應有自己的體,老臨摹人家的字有什麼出息。從此,鄭板橋起早貪黑,苦心練字,大膽創新,終於創造出曲折有致,瘦硬古拙的板橋體書法來,成為一代書法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