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朝逐漸強大,政通人和,百姓安居樂業。那麼,是不是說周王朝的國君世世代代都是仁君嗎?應該說,在周厲王之前的幾代君主都是仁慈的,國家也很安定。但從周厲王開始,曆史開始悄悄發生變化。
現在的刑法中有這樣一條罪名,那就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古時候,並沒有誹謗罪這項罪名。那時候,“誹謗”甚至是好事。《呂氏春秋》、《淮南子》等著作中,都曾說到,遠古的帝堯、帝舜時期,曾經在皇宮門口,豎起一根“誹謗之木”,木頭上釘有一塊橫板,專供百姓在上麵書寫對國家政事缺失的意見。
周朝開始的幾代皇帝都很仁慈,也能夠容忍老百姓“誹謗”,但到了周厲王這一代就不行了,他是一個貪婪的暴君。
周厲王的暴虐無道終於激起了廣大國人的憤慨,國人都公開議論他的過失。當時的召公勸諫說:“人民忍受不了的貪婪,很多人已經不想聽從您的命令了!”
厲王聽後很生氣,就找來一個巫師,讓他來監視那些議論的人,發現了後就來報告,立即殺掉。
這樣一來,議論的人少了,可是諸侯也不來朝拜了。到後來,國人沒有誰再敢開口說話,路上相見也隻能互遞眼色示意而已。厲王見此非常高興,告訴召公說:“我能消除人們對我的議論了,他們都不敢說話了。”召公說:這隻是把他們的話堵回去了,並警告說: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厲王不聽勸阻。
從此,國人都不敢說話,過了三年,大家就一起造反,人民包圍了王宮,襲擊厲王。厲王隻能逃跑。
厲王逃跑後,召公、周公管理朝政,號為共和。自共和元年(前841)中國曆史有了明確紀年。
百姓誹謗天子周厲王,即對周厲王的政事提出批評,是一種合法的權利,周厲王把誹謗自己的人殺掉,是完全錯誤的。周厲王不但生前被民眾趕到國外去,就連死後被諡名為“厲”,也是對他的嚴厲評判。
“誹謗”二字,從褒義詞轉化成為貶義詞,則是從秦始皇當政時期開始的。當時,有許多人對皇上不服氣,就議論紛紛,大臣建議說應該加以禁止。秦始皇批示:“可。”從此就有了誹謗罪。秦法,犯誹謗罪者,在斬首之前,還要先割掉舌頭。“誹謗”二字,也就從此成了貶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