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打這個電話的目的很簡單,安德魯此人,除了是參議院之子,美國頂尖的官二代之一;哥倫比亞大學學生,美國頂尖的聰明人之一以外,還有另一個身份。

他是曼哈頓的毒梟巨頭。

作為出生就含著金湯匙,又被上帝給予了優秀的頭腦的安德魯為何要販毒;這裏有一個來自與毒梟本人的,非常合理的解釋。

“因為人生太簡單,太無聊了。我想要做一些刺激的事情。”

簡直欠揍的不行。

肖恩第一次認識安德魯是在一年前剛來紐約的時候;那會兒他還不是現在這個天真無邪的樂天派,他是那個冷酷又致命的退休情報特工史蒂夫·羅森伯格。

作為一個多年為政府清理下水道,扔垃圾的頂尖武器;羅森伯格並不適應平凡的現代都市人生。不過這個並不影響他的日常生活,上帝保佑他並沒有在自己的軍旅生涯以及後來的間諜生涯中染上ptsd(創傷後應急綜合征)。

他不需要在枕頭底下放一把槍才能睡得著,不會每次後背有人接近都迅速轉身,更不會是要大街上有車回火都趴下來找掩體。

但是在經曆了那麼多火與血的激情之後,他的大腦很難一下子就調試到平凡模式。

特別是在有人激怒自己的情況下。

哦,忘了說,肖恩原來的住所雖然跟伯克利先生不在一處,但是也處於布朗克斯。他曾經有一段時間住在狩獵點(hunts point)。

紐約客都知道,東布朗克斯是與北布魯克林其名的犯罪高發地帶;環境險惡,居民都有著“和善”的笑容。

而布朗克斯的狩獵點則是和布魯克林的赤錨(red hook)一樣,乃是當地犯罪地圖上的5a級著名景區;住在這種地方,你需要有一顆大心髒,一身好體格,以及一手好功夫。

以上三點,羅森伯格恰好是世界上擁有最頂尖素質的那波人之一。

而這對當地的某些“老住戶”而言,就是一個非常糟糕的消息了。

就像很多電影裏的劇情那樣,羅森伯格毫無融入當地鄰裏關係的興致;這惹怒了很多人。而這些人在當地小有名聲,他們在街上混的久了就誤以為自己擁有整條街區,他們搶劫,販毒,買通警察,暗殺,強奸,肆無忌憚的展示自己猖狂的麵目。

這些人無意與新來的鄰居井水不犯河水;在他們鬆子大的腦仁兒裏,要麼是朋友要麼是敵人;而當時的羅森伯格看上去就不像是能做朋友的人。

於是他們使出了自己最擅長的手段來對付不合群的羅森伯格,砸窗戶,燒車,你能想到的他們都做了,就是為了充分展示自己不歡迎新住戶的態度。

很顯然,他們惹錯了人。

於是羅森伯格也使用了自己最擅長的手段來對付他們。。。

於是,一邊倒的屠殺出現了,我不想用槍戰來形容這場對抗的最高潮;因為戰這個字一般用來形容雙方的參與,而這場對抗隻有羅森伯格的槍開火了。

整個場麵甚至比很多好萊塢言情片還要無聊,沒有對峙,沒有炫酷的打鬥,也沒有人質狀況和最終的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