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九年,京師有無賴子韓六毆傷其父,刑部審明,下獄擬斬。侍郎某以所毆非致命處,意欲減等發落。大司寇秦公奏:“名分所關,理宜正法。”奉旨依議,遣刑部司獄司李懷中監斬。後三日,鬼附李身,口稱:“諸大人業已寬我,而汝來斬我。我死不甘,故來索命。”聞者駭然,以為此鬼糊塗,然而李竟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