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世界第一CEO”的傑克·韋爾奇也曾說:“要去摘星星,而不是沉迷於‘令人厭煩的’小數點。”無論是生活還是工作,我們都可以選擇把事情做得漂漂亮亮,用行動贏得別人的尊重。
雖然,現在很多年輕人都追逐個性,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做事準則。但不論我們是怎樣追求個性,都應該敢於給自己提這樣的要求:做事就做到最好,把每一件事都做到精彩絕倫,否則就不做。
和追求完美相反,很多年輕人動不動就說“做得夠好了”。事實上,一個勁兒地強調“做得夠好了”不僅不利於我們取得出色的成績,也不會讓我們的能力得到最大化地展示。每個人的身上都蘊含著無限的潛能,如果我們能激勵自己不斷超越自我,那麼我們就會擺脫平庸,走向卓越。當我們將“做到最好”變成一種習慣時,就能在全身心投入的過程中感受到快樂,並收獲相應的回報。
所以不要再說“做得夠好了”,人生沒有“夠好”,隻有最好。隻有抱著全力以赴的心態,秉持追求完美的理念,不放過每一個細節,我們才能做出非凡的成績,才能取得卓越的成就。
成功學家奧立森·馬登認為,一個人成功的唯一方法,就是在做事的時候,抱著非做成不可的決心,要抱著追求盡善盡美的態度。
人人都想成為優秀的人,而優秀的人與普通人的分水嶺在於:優秀的人無論做什麼,都力求達到最佳境地,任何一個細節都絲毫不會放鬆。他們講求完美,一件事情或者是一個項目,如果自己不滿意,他就會毫不猶豫地推倒自己,讓自己一遍遍重來。
我們年輕人應該以成功人士為目標,重新審視自己。先不看自己的作為,而是從內心去了解自己是否在追求完美,是否為了工作做到了竭盡全力,唯有如此,我們才能讓自己越來越靠近優秀,進而讓自己向卓越邁進。
NO.99有時候工作需要一些挑剔
我是個追求完美的人,對不完美的東西有一種天生的厭惡,這一點讓我看上去很挑剔,顯得不近人情。但我並不想改掉,因為我覺得這是能給我帶來成功的習慣。
——史蒂夫·喬布斯
喬布斯的一個朋友曾經這樣評價喬布斯的購買行為:“他隻對那些看上去奇怪的東西感興趣。他想了解它的內在結構。”很明顯,喬布斯已經將他在工作中的挑剔放到了購買產品上。也可以這樣說,喬布斯對於那些值得認真思考的東西,有著極大的興趣。
或許,在我們的眼裏,喬布斯的這種行為是苛刻的,甚至是毫無道理的。但是,站在一個專業人士的角度考慮,我們能體會喬布斯那種對任何產品都挑剔的心,而這正是喬布斯成功的原因。
我們不妨看看,在喬布斯重新執掌蘋果後,蘋果推出的每款產品,無論是電腦還是手機,幾乎都是一再打磨的精品,都無可避免地會遭遇推倒重來的命運。每當一件新產品出爐後,挑剔的喬布斯總會提出諸多意見:“還可以再完美一點兒!”在產品設計上,喬布斯有著無可挑剔的品位和美感。
喬布斯傳記的執筆人沃爾特·艾薩克森曾在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訪談中說:“無論是餐廳服務員,還是剛剛熬一整夜加班的人,他都可能會走過去說一句:‘你全做錯了,太糟糕了。’”“你要是問他:‘你為什麼這樣,就不能客氣點?’他會說,‘我就想跟那些希望完美的人共事,這就是我’。”
其實,喬布斯不隻是重返蘋果以後很挑剔,重返蘋果之前亦是如此。美國科技博客BusinessInsider2011年刊登了對蘋果首任CEO邁克爾·斯科特的專訪,當記者問道:“你們早期共事時,喬布斯也像現在這麼自信滿滿嗎?有關喬布斯的傳奇故事很多,比如:在iPod發布前一晚,他會因為耳機插入的聲音不夠完美而拆掉iPod。所以你們早期製作產品的事情非常有趣。早年的他是否像現在外界傳說的那麼挑剔?或者,早期的他是否也如此特立獨行?”斯科特回答說:“不,他可能比現在更挑剔。在製作Apple Ⅱ外殼時,有一款米黃色和一款綠色。當時全世界有數千種標準的米黃色可選,但沒有一種能入他的法眼。所以我們不得不創造了一種蘋果米黃色,並注冊了這種顏色。我們為最初的Apple Ⅱ外殼忙碌了好幾個星期後——大概是6個星期——喬布斯想要使用弧形邊角,以便讓產品看起來不至於太硬。他們花了好幾個星期討論弧度應該多大。所以喬布斯最著名的就是關注細節,但這也是他的弱點,因為他隻關注產品細節,而不關注人。對我而言,公司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培養人,所以感覺就像是農民,你需要盡你所能地培養員工和其他所有人,以便實現公司的成長。這與出售產品同等重要。”
正是自始至終的挑剔精神,喬布斯和蘋果才能取得今日的成績。生活中,我們有時候也要像喬布斯一樣善於挑剔,因為這是讓我們做得更好、追求更高的動力。或許挑剔在人際關係中是毛病,但是在工作中,挑剔並不是什麼大毛病,相反,挑剔可以讓我們的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