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奸案(1 / 2)

故事是從那宗轟動全城的強奸案開始的。

案件雖然未公開審理,但是案件的內容卻通過口耳相傳,在這座城市裏產生了很大的反響。趙豔君雖然和這起案子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但是不知為什麼,每當有人議論起這個案子,她總是隱隱有一種不安的感覺,職業的敏感告訴她,這起案子也許沒那麼簡單,但證據和審判結果都擺在那兒,又容不得她有過多的不合時宜的想法。

案子的內容就是,市中心醫院的院長辦公室主任邱寶金把時裝模特崔曼曼強奸了。邱寶金才三十六歲,有妻有女,年輕有為,事業正在上升期,盡管崔曼曼年輕漂亮,可按正常情形推斷,他不該做這種事情呀。可事情就這麼發生了,很多人想不通,趙豔君也想不通。可想不通是沒有用的,作為一個檢察官,想不通的事情她見得多了,在這個世界上,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似乎每時每刻都在發生。

法院開庭審判那天,趙豔君剛好開著車出去辦事,事情辦完回去時,她有意把車拐了一個彎,停在了法院的停車場。她抬腕看了看手表,覺得審判還沒有結束,就下了車,直奔審判庭去了。

法庭上,辯護人趙豔露正在為邱寶金作辯護。趙豔露是趙豔君的姐姐,姐妹倆相差兩歲,畢業於同一所著名的政法大學,可後來卻成了法庭上的對手,姐姐是律師,妹妹是檢察官。幾年前趙豔君曾是市檢察院的主訴檢察官,按理說這姐兒倆在法庭上成為控辯雙方應該是家常便飯,但兩個人為了避嫌都有意回避成為這樣的對手。姐妹同庭對峙的場麵雖然不多,但畢竟發生過,戰績是趙豔君勝多負少。姐姐趙豔露有些不服,一直揚言要把局麵扳回來,她沒想到的是,一年前趙豔君調換了工作崗位,從主訴檢察官的位置調任控申處處長,趙豔露也就再沒有在法庭上戰勝妹妹的機會了。

趙豔露衝著審判長說:“……被告人邱寶金與被害人崔曼曼確實是情人關係,二人的這種不正當關係已經有三個月了。”

公訴人老王打斷了趙豔露的話:“根據被害人和警方向法庭提供的證據看,除了被告人邱寶金辯解他和被害人是情人關係外,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兩個人有不正當的兩性關係。”

“如果說被告人邱寶金強奸了崔曼曼,按常理講,他應該迅速地逃離現場,怎麼會在強奸後還進衛生間輕鬆悠閑地洗澡呢?”

“請注意,被告人邱寶金利用被害人想要推銷藥品的心理,用中心醫院辦公室主任的身份,曾多次利誘被害人,他已完全在心理上、身體上控製了被害人,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也不敢反抗,進而強行與被害人發生了關係,他在行為之後是離開現場還是留在現場與是否實施了強奸行為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強奸是暴力行為,可被害人崔曼曼的身上並沒有因被實施暴力而留下的任何傷痕,這怎麼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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