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情人關係(1 / 2)

趙豔君先是把公訴處的幾個人叫來,大家在一起研究了一通案情。之後,又叫穆剛把所掌握的邱寶金案的疑點和證據條理清楚地整理一遍,形成了文字材料。萬事俱備,隻欠東風,趙豔君叫上邢利斌和穆剛,跟著她一起去見郭建華。

路上,邢利斌說:“我們這麼做,公訴人老王他們會不會有意見?”趙豔君麵沉似水,說:“知錯就改是我們檢察官應有的品質,我們要推翻原審判決的最重要原因是由於我們找到了新證據,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請求檢察委員會的支持。”邢利斌不吭聲了,但依然一臉的擔心。趙豔君太了解他了,這個老同誌幹工作兢兢業業,就是膽小,有點兒畏首畏尾。相比之下,年輕氣盛的穆剛卻是天不怕地不怕,性格有點兒像她,隻是這小子身上有一股頑劣之氣,令她看著不舒服。

到了檢察長辦公室,趙豔君叫邢利斌作具體彙報。邢利斌指了指穆剛,說:“還是讓小穆說吧。”穆剛也不推辭,衝著郭建華說:“梳理此案,我們發現崔曼曼有多處說謊。崔曼曼指控邱寶金是將她按在床上,趴在她身上實施強奸的。我們都知道賓館的被子是平鋪在床上的,那麼精斑就應留在被子上,可是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的人員卻是在被子下的床單上檢測出來的,也就是說,他們的性行為是在被子下麵進行的,這與邱寶金的供述相符,而與崔曼曼的說法卻不相同。還有,邱寶金身上的抓傷是判決認定他實施強奸的重要證據,但我們谘詢性專家得知,性行為中一方將另一方抓傷或咬傷的情況並不罕見,這是一種特殊的性心理現象,不足為證。在正常情況下,男方施暴時被抓傷,往往會更凶惡地加害女方,但令人費解的是,崔曼曼身上卻沒有一點兒傷。因此,邱寶金身上的抓傷,是不足以作為他強奸的證據的。”

趙豔君補充道:“分析全案的證據情況,邱寶金從未做過有罪供述,據以定案的依據主要是被害人崔曼曼的陳述、崔曼曼體內和床單上的精斑以及邱寶金身上的抓傷,對於二人發生性關係的事實證據比較充分且雙方沒有爭議,關鍵是自願還是強奸,在這點上其實是屬於一比一的證據。根據我們的調查發現,崔曼曼的陳述存在與現場狀況不符之處,特別是邱寶金愛人提供的新證據——照片,這些照片足以證明崔曼曼與邱寶金的情人關係,與邱寶金的供述能夠相互印證。”

穆剛說:“我覺得崔曼曼就是有意誣陷。”

郭建華問:“崔曼曼為什麼要誣陷邱寶金呀?”

穆剛說:“現在還不清楚,但我認為隻要我們繼續工作,一定會查清的。”

趙豔君說:“郭檢,我覺得這個案件進行到現在這個程度,已經不是我們控申處或檢察機關一家就能解決的問題了。首先,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崔曼曼的行為已經有誣告陷害的嫌疑,一經查實便構成犯罪,這就不是我們檢察機關的工作範圍了,應該盡快聯係公安機關,隻有這樣才能在短時間內查清案件真相。其次,因為邱寶金在一審判決後沒有上訴,現在這個有罪判決已經生效,如何啟動再審程序?是由我院提出抗訴,還是建議法院自行改判,涉及許多具體的程序問題還需要與法院溝通。”

郭建華想了想說:“這樣吧,你們抓緊把這個案件的審查報告再完善一下,包括對案件下一步處理方法的建議,然後你們處裏麵先討論,形成意見後,把案件提交檢委會討論。”

從郭建華的辦公室出來後趙豔君長舒一口氣,從目前情況看,工作進展還算順利。她扭頭看了看身後的這一老一少,問道:“你們說,崔曼曼為什麼要誣陷邱寶金?”

穆剛搶先回答:“我現在說不出來,不過,總有一天這件事會水落石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