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等晚上有機會我再救他。
剩下三個小時的值勤,一想到黃薔薇有可能會和這個看起來最多不過三十的趙男士結婚,我就有些心不在焉,差點出了差錯。
她要是結婚了,我可怎麼辦?真是要命,小學畢業都十五年了,我竟然又開始擔心起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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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裏,我有必要交待一下我的這個可怕的漂亮老媽的情況。黃薔薇,女,年齡,四十五(但她一直聲稱自己三十出頭,堅持要我叫她薔薇小姐而不是媽媽。並且時常警告我詢問與公布女人的年齡都是非常不禮貌的行為)。單身母親(四十歲之前隻肯承認我是她的妹妹而不肯承認她是我的媽媽),個性愛美又野蠻搞怪,隨時有新花招需要我去應付。比如說北上貼紙條這種事情,她並不是經常做,隻不過事隔幾年又故技重施一次而已,而正好比較缺心眼的我總是很快忘記因她的搞怪而出的那些甜蜜的糗,她呢,又總是很恰巧地在我忘記的時候,再重新玩一次。麵對著有一個如此的老媽,我隻好選擇不去和她計較。因為如果和她計較,我估計我遲早會吐血而亡的。
黃薔薇小姐和我的相處,更多地像兩個閨蜜,而不像母女倆。她一直喜歡我把她叫作姐姐,而不要求我把她叫作媽媽。直到她四十歲那年,忽然認為自己可能進入了更新期,於是要求我叫了她兩個月媽媽。兩個月後,她又改主意了,非讓我以後都叫她薔薇小姐而不能叫媽媽。事實上,我們倆也真的很不像母女倆。身高156CM的黃薔薇女士和身高173CM的我站在一起時,外人遠遠看過去,更像姐姐和妹妹。總是打扮得老氣橫秋的二十六歲的我是姐姐,總是打扮得很時尚很粉紅很活力的四十五歲的中年美少女黃薔薇是我的妹妹。
事實上,我不得承認血緣會導致人的個性差異。之所以我與薔薇小姐的個性差異嚴重,也許很重要的一點便是我和她的血緣關係。
盡管有點不願意,但還是不得不承認,她並不是我的媽媽。我的親生媽媽在與爸爸離婚後再嫁了,並且在她又有了一個兒子後,對於我這個離婚後跟了前夫的女兒關注就更少之又少了。我的爸爸呢,大概是覺得薔薇小姐實在是太適合做我的媽媽,所以在和她結婚兩年之後就蒙主召見做天使去了。爸爸意外去世的那一年,我已經八歲。父母的離異令我思想比別八歲小孩更為成熟一些。我知道,一個人變成一個墓碑上的名字,就代表著他永遠也不可能再活著。但薔薇小姐很堅持地把我當成一個小孩,她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在我麵前信誓旦旦地重複著這樣一個理論:你的爸爸隻是變成了天使,正在天上忙碌他的工作。並且堅持聲稱我那長了兩隻白色翅膀變成了天使的老爸一定會回來看望我。一開始我也曾經以為是謊言的。但幼稚的薔薇小姐似乎很相信謊言說一千次就會變成真理這個理論,於是她在我麵前不斷地念叨我的爸爸天使。也許,她是真的希望爸爸隻是變成了天使而非永遠地死去,所以她一直地說。於是,小小的善良的並且害怕被再次拋棄的我乖乖地聽她的話,就像她說月亮是四方的我就點頭一樣認為爸爸真的變成了天使。
當然,一直到現在,我也沒見過我爸變成的男天使。很多年後的現在,我當然是知道的,爸爸不可能再回來。
當然,到了現在,我也知道了。我和她,八歲的我失去了父親,二十六歲的她失去了愛人,我們共同承認謊言,不過是因為想互相支撐著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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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薔薇小姐在的地方,我相信沒有人會不好好生活。她實在是一個很熱愛生活,很會生活的女人。爸爸去世後,她辭職了,說是已經厭倦了朝九晚五的生活,轉而在家做英文翻譯。她的英文非常好。從一開始隻翻譯一些外文報紙的故事投給雜誌換取稿酬,到現在成為了出版公司的高級翻譯,她付出了努力,也得到了成功。十二歲之前,她所從事的職業的彈性時間不但使她把和我在一起的單親生活過得精彩十足,還使她簡直成了我的跟屁蟲,害得我連想自己一個人找點時間空間憂傷一下自己成為了孤獨的孩子的機會都沒有。
其實,我想,當時的我,也是很喜歡她沾著我的。甚至喜歡她總像偶像劇裏的那些又野蠻又可愛的老媽一樣說:小絲小絲要加油哦!也喜歡她在我被人欺負的時候惡狠狠地說:“人不能總是挨揍!你得還手!明白嗎?誰家的小子敢欺負我女兒?”
我的親生媽媽在爸爸去世後隻給我打過幾個電話,問了我幾聲好不好。她始終沒有提要我去和她一起生活。我想,即使她提,我也是會選擇和可愛的薔薇在一起的。從她成為爸爸的女朋友時開始,我就很喜歡她。她很喜歡笑,我喜歡樂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