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還是回了日本,要學會和聞蕙“相處”,日子過得小心翼翼,幸好小天越和我十分親近,我很安慰。他叫我爹地那天,真的讓我激動了很久。
我終於還是發火了,對著聞蕙還是第一次,我甚至揚起了手,但到底不忍心揮下。隻是狠狠摔掉了桌上所有的玻璃器皿,她顯然也被嚇到了,連眼皮都在跳!
我暗自慶幸小天越在托兒所還沒有回來。
不過是話口上又提到了回國的事,她竟然說:“你憑什麼管我那麼多?”
我真是氣不打一處來,就算是個木頭,我都可以確定她會知道我其實對她有不一樣的情感不是嗎?你可以裝作不知道,但是你怎麼可以這樣刺傷我?我做的一切都被你否定了嗎?
事後證明,這次發火很有效,她終於答應回國了——其實一直都在慫恿聞蕙回國,她在這裏待得太久,可能就會忘了自己的傷疤,我不想要她忘記傷疤,那樣我會失去機會。聞蕙總是推說天越太小,長穀先生那邊的工作沒有人接受。直到年夕來了日本——到年夕有了來日本常待的打算,我知道,我們就要回國了。
一起,去麵對S市所有的人和事,包括霍啟安。
年夕來日本那天,相當驚訝,但並沒有問題。我也覺得無需多做解釋,成年人的生活,解釋顯得多餘。
能和霍啟安公平地光明正大競爭,敗了也好過我自己敗得毫無懸念。如果讓聞蕙知道他已經有嬌妻稚子,生活和睦,想必她不會甘心一個人和小越就這樣過一輩子了吧算了。
那個芳名喚作唯一的霍夫人的確美貌,家世顯赫,但是換作我,絕對不會選擇那樣精致的洋娃娃。僅憑這一點,霍啟安就讓我覺得沒勁。他沒有聞蕙照樣娶妻生子過得很好,他的兒子可能和小越差不多大吧,那麼聞蕙為什麼不可以?聞蕙也有權利重新擁有幸福。
我先回國安頓包括房子、學校等一係列的事情,生怕聞蕙到時候以這個為借口反悔,也好讓她們母子順利適應這邊的環境。可惜聞蕙拒絕了我的工作推薦,執意去了一所貴族小學執教,當然,她還不懂得中國這個社會人情大於法的現狀,我還是幫她打點了一下——在她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我甚至還把天越的幼兒園安排在霍啟安獨子所在的那一所,給他們製造見麵的機會,那樣早日解開疙瘩,聞蕙估計會早日放棄。
其實,有時候覺得自己真是傻,會不會隻是幫別人做嫁衣裳?但日子過得出奇的安靜,他們甚至從未遇見過!慢慢的,我做了這麼多事情後,似乎逐漸明白了母親的高尚之處:愛情,真的讓人受累,卻依舊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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