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長鳴都尉”、“知時畜。”(2 / 2)

中國古代影響最大的紀時係統是將一日分為十二時。《周禮·春官·馮相氏》說:“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一般認為這裏所說十二辰即十二時。清代顧炎武《日知錄》認為這段話“不言時”,周代並未將一日分為十二時。關於“一日之中所以分紀其時者”,顧炎武列舉了幾組,其中兩組以雞鳴紀時:

其一見於《禮記》,有朝時、日中、夕時、雞初鳴、旦、質明、大昕、晏朝、昏、日出、日側、見日、逮日。這十三個名目中,直接取意於太陽的占了一半。因此,“雞初鳴”在這一組裏顯得頗為別致。

另一見於《春秋傳》,有雞鳴、日中、晝、日下昃、日盱、日入、夜、夜中。“雞鳴”也作為時刻的稱謂。

盡管春夏秋冬不同,雞鳴的時間有變化,但相對於晝夜更替,雞鳴的時間又仿佛是恒定的——“雄雞一唱天下白”,那是不會錯的。以“雞鳴”作為紀時名稱,也就隻能表示公雞啼晨的時刻。因此,用於紀時的“雞鳴”,沒能與後來的酉時相對應。

十二時辰中,雞鳴於醜時。1979年版《辭源》“十二時”條曰:“漢太初改朔之後,分一日夜為十二時,以幹支為紀。”在這方麵,1995年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簡書,提供了新史料。秦簡《日書》載:

□□□,□□寅,日出辰,莫(暮)食巳,日中午,惇未,下市申,舂日酉,牛羊入戌,黃昏亥,人定□。

此條簡書,寅字以上殘缺五個字。於豪亮《秦簡枙日書枛記時記月諸問題》一文,根據古籍以“雞鳴”紀時的記載,認為句首三字應為“雞鳴醜”,隨後為“清旦寅”(根據秦簡《日書》),或“平旦寅”(根據馬王堆帛書),或“旦明寅”(根據《淮南子·天文訓》),等等。這樣排下來,句末自然是“人定子”了。可見秦代人已經以十二地支排定了十二時辰。

到漢代,用十二支稱謂十二時,開始在民間廣泛使用。有子時之稱,對應“夜半”,即子夜;有醜時之稱,對應“雞鳴”,所謂“雞鳴醜”;有寅時之稱,對應“平旦”……“醜時”可以取代“雞鳴”紀時,但是,不管“雞鳴”是否還被用做時辰的名稱,公雞打鳴永遠是一種時間的標誌。

《拾遺記》說釀酒製曲,“用水漬麥三夕而蔭芽,平旦雞鳴而用之,俗因呼為‘雞鳴麥’。以之釀酒,醇美”。這“雞鳴麥”,將一種時間概念凝結在物名之中了。

因為雞的報曉啼晨,使得《周禮·春官》列有雞人一職。周代時,雞人有兩大職責,掌管供辦雞牲和報時。後來,宮廷中專司更漏者稱為雞人。

封建時代,皇宮多禮儀,本可簡潔的事,往往繁文縟節,弄出諸多精雕細刻的形式來。雞人報時的形式也如此。取何形式?唱《雞鳴》歌。明代方以智《通雅·官製》說:

雞人,歌《雞鳴》者也。蔡質《漢儀》曰:“凡中官漏夜盡,鼓鳴則起,鍾鳴則息。衛士甲乙徼相傳,甲夜畢,傳乙夜,相傳盡五更。衛士傳言五更未明,一刻後雞鳴……候朱雀門外,守傳《雞鳴》於宮中。”《雞鳴》,歌也。《周禮》:“雞人,夜呼旦,以叫百宮。”象其知時也。《庭燎》注:“王有雞人之官,王不正其官,而問夜早晚,巾車大祭祀,鳴鈴以應雞人。”東坡《誌林》曰:“《漢官儀》:汝南出長鳴雞。”王洙曰:“謂取能歌《雞鳴》之人也。”晉《太康地記》曰:“後漢固始、公安、細陽、梱陽四縣衛士,習《雞鳴曲》,於闕下歌之。”顏師古不考本末,妄破此說。唐有絳幘雞人。舒無輿《禦史台中書院記》:“監察禦史二人,立朝堂磚道,雞人報點,押百官由通乾、現象入宣政門。”近製:升殿有雞人於東廊下,唱《日出曉》之歌。

從漢代起,就有人習《雞鳴》之歌,做宮闕下報時的人。他們應是穿戴紅色,如《漢官儀》所記:“於朱雀門外,著絳幘,傳雞鳴。”

雞啼與日出在時間上的聯係,激發了人們絢麗的遐想。《神異經·東方經》說:“扶桑山有玉雞,玉雞鳴則金雞鳴,金雞鳴則石雞鳴,石雞鳴則天下之雞悉鳴。”太陽由雄雞喚出地平線,傳說故事將其程序渲染得如此複雜,玉雞、金雞、石雞,幾番傳遞接力,才輪到世間凡雞,那朝陽真是千呼萬喚始出來。扶桑山是神話中太陽升空的起點,又是夕陽的歸宿。

這個故事,其實是對於雞司晨的一種解釋。雞何以具備報曉的本領?古人難以給出動物學的解釋,便想象天上神雞傳遞朝陽的消息,天雞率先啼鳴,天下雄雞追隨著,喔喔地齊聲高唱日出東方彩霞飛的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