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時候,秋月的案子也水落石出了。

檢察院的一個老鄉告訴我,據秋月交代,秋月剛進城的時候先是在柳絲巷賣盒飯,由於老板不給工錢,一氣之下走了,後來跟她同租一室的女孩將她帶到了清水灣夜總會,當上了陪舞小姐。土地局長於開軍應一家房地產公司邀請在清水灣瀟灑時認識秋月的。年關的時候秋月正因為暫住證要挨罰款,上大學弟弟的生活費又沒著落,當時號稱“吳老板”的於開軍當即就掏出了兩千塊錢給了秋月,秋月不要,他說,“算我借給你的,我給你換一份工作,工資不少於三千。”並說我讓你住到一個根本不要暫住證也沒人敢要你暫住證的地方去。清水灣郭總也鼓勵秋月跟“吳老板”走,他眉飛色舞地說,“你總算遇到好人了,真是命好。”秋月當晚就稀裏糊塗跟“吳老板”住進了“夢園山水”的一幢裝修豪華的公寓裏。在一個沒有月光的晚上,秋月被“吳老板”脫光了衣服,從此成了被包養的情婦。直到有一天,電視台“我愛我家”欄目中播出了一個房地產工程開工奠基儀式,她發現“吳老板”在剪彩,她才知道“吳老板”是市土地局的於開軍局長。

秋月實際上隻被包養了三個月,於開軍被逮捕後。在“夢園山水”公寓裏搜出的存折、現金、美鈔以及高檔煙酒、金表、古玩等共計價值一千三百多萬元。從案件的性質看,於開軍局長的腦袋恐怕是很難保住了。檢察院確認了於開軍腐敗案的財物與秋月無關,她在短暫的三個月裏甚至對於開軍的身份都一無所知,更構不成同謀,而且秋月隻拿過於開軍四千多塊錢。秋月說,“我從來沒跟他要過錢,他給我,我就拿了。”

事實已經很清楚了,我那天在清水灣見到的舞女就是秋月。事後一想,如果不是秋月,她當時就沒有必要匆匆地走進一個黑暗的走廊裏去。我辦好了她的暫住證後,顯然是於開軍不讓她來拿,或根本不準她與我聯係的。

檢察院的偵察結論是秋月無罪釋放,而公安部門卻報批了勞教兩年。

我去找局長,“秋月本來是無辜的,甚至是被騙走進了別人的圈套中,而且與於開軍索賄受賄的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憑什麼要報勞教?”

局長用懷疑的目光推敲著情緒激動的我,說,“這事是你管的嗎?你跟她什麼關係?要是你跟這個三陪女有什麼瓜葛的話,警察肯定是幹不成的。”

我說,“秋月是我老鄉,就這個關係。警察要是不能捍衛正義與公道,我可以不幹警察。”

局長見我如此衝動,笑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說,“好樣了,我欣賞你。不過,這件事,你最好不要再管了,我也管不了。你懂嗎?”

事後我才知道,於開軍局長的妻子在見了秋月一麵後說,“別說勞教,我都恨不得槍斃了這個狐狸精。”於開軍的妻子是市公安局勞教報批科的科長,官不大,權不小,在報不報勞教上,局長有時都得有求於她。她在咬牙切齒地罵了一通秋月勾引老公後,又平靜了一下語調,“當然,我們是依法辦事。”她堅持讓分局報勞教,市局領導們也沒怎麼提出異議,畢竟當過情婦,一個鄉下女孩,勞教兩年,也算不了什麼。

中秋節又到了,城裏讓我極度厭煩和疲倦,我請假回到了鄉下看望父親。進門還沒落座,母親對我說父親不在家。我問去哪裏了,母親說父親去為他的拜把弟兄辦喪事去了。我問怎麼回事,母親說,“老李家女兒在外麵賣淫被公安局逮捕了,老李聽到消息後,上吊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