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分配是最重要的管理行為(1 / 2)

我們最希望能透過直接擁有會產生現金且具有穩定的高資本報酬率的各類公司來達到上述目的,否則退而求其次,是由我們的保險子公司在公開市場買進類似公司的部分股權、購並對象的價格與機會,保險公司資金的需求會決定年度資金的配置。

——沃倫·巴菲特

[巴菲特現身說法]

巴菲特認為,投資者購買的股票其自由現金流要持續充沛,這是考察該股票是否值得投資的很重要的一個方麵。在他看來,資金分配是企業最重要的管理行為,所以不能不高度重視。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83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他最希望能夠通過直接擁有會產生現金,並且具有穩定的高資本報酬率的各類公司來達到上述目的。很簡單,這種會直接產生現金、並且具有穩定的高資本報酬率的公司,必定會產生持續、充沛的自由現金流。

那麼,巴菲特在這裏所說的“上述目的”又是什麼呢?他特別提到,這就是從長遠來看要實現年平均內在價值的增長率達到極大值,最低限度是不能低於美國大企業的平均水平,為此,伯克希爾公司從來不以企業規模大小來作為衡量標準甚至重要標準。

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怎麼辦呢?巴菲特說,那就退而求其次,由伯克希爾公司旗下的保險公司部分收購具有這種特征的投資對象。而這時候這些保險公司的資金配置情況,就會直接影響到這種投資和收購行為。

容易看出,巴菲特在20多年前說過的這句話今天仍然適用,並且做得非常好。事實上,巴菲特的投資理念堅定而簡單,幾十年來一貫如此。

巴菲特認為,企業最重要的管理行為就是資金分配,因為資金分配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公司管理層的理性程度。

舉例來說,如果企業對於利潤的再投資,其投資報酬率能超過股權資本成本,那麼這時候就應該把所有利潤全部用來進行再投資;相反,如果再投資的投資報酬率低於股權資本成本,那麼這時候的這種再投資實際上就是低效益的。換句話說,這樣的投資越多,效益就越“差”。當然,這裏的“差”是相對而言的,並不一定表明就會發生虧損。但無論如何,這種投資行為是不理性的。

對於一家企業來說,如果它產生了自由現金流,並且這種自由現金流的再投資效益低於平均水平,這時候它依然有以下3種選擇:一是擴大現有業務,二是投資其他企業,三是分配掉。

仔細考察其投資結果,在第一種選擇下,繼續擴大現有業務隻會使這種現金投入的內在價值越來越低,隨之而來的是該公司的股票價格越來越低,最終有可能被其他企業收購;采用第二種選擇,如果能購買到一家成長型公司,理論上說會對本公司的投資者有激勵作用,但巴菲特對此抱懷疑態度。他的理由是,這種做法代價太高,並且新老公司要重新整合成一家新公司,有可能會侵犯股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