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舉辦婚禮,Grace自己花了70萬,男友一分沒出;結婚後,男友說“創業”資金不夠,又從Grace這裏拿走了80萬;察覺Grace對他不滿後,最近家裏又莫名其妙少了很多金銀首飾,以及一塊老爸送的江詩丹頓。問他,他愣說沒看見。Grace終於忍不住了,提出要跟他離婚,他卻開始說起分家的事情,門口的兩雙拖鞋是他買的,他要帶走……
Grace的腸子都悔青了,隻恨自己當時瞎了眼,怎麼就看上這麼個白眼狼?
現在來找原因,雖然有點晚,但是仍然需要找出來。男友一如既往的吝嗇,是Grace自己出了問題。有些女人,剛開始找男朋友,這兒長那兒短的,眼光老高,等到最後剩下,心裏急了,終於失去理性,將就將就,結果就著了道。用句簡單的話說,就是“被結婚”了。
一聽到“被結婚”這個詞,大家可能會想到封建社會的包辦婚姻。有一次在電視台做谘詢節目的時候,我說了這個詞,主持美女剛剛結婚,不理解“被結婚”是什麼意思。《婚姻法》明確規定,結婚自願,怎麼會有被結婚啊?還別說,盡管已經大踏步進入21世紀,但“被結婚”仍舊廣泛地存在於我們身邊。
中國是個麵子社會,結婚有時候也是為了麵子。被結婚一般是指為顧及麵子,雖然覺得這個婚姻不一定會幸福長久,但是又沒有拒絕結婚進程的勇氣,選擇性忽視已經看到的隱患,最終帶著迷惑和不安,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婚姻登記行為。
仍以Grace為例,男朋友盡管長得很帥,但“小氣”這一點,卻是她一直以來的心病。事實上,Grace能預感到這樣的日子並不會過得順心,一方麵迫於自己的年齡壓力,唯恐成為“剩鬥士”“齊天大剩”,不得不妥協;另一方麵還是自己偷懶、將就的心態作祟。其實被結婚的理由還有很多: 有未婚先孕的,有為了卻父母心願的,有閨蜜慫恿而成的,有毫無主見得過且過的……但沒有一種是真正想清楚,我愛他(她),且他(她)適合我,然後才結婚的。
經常有客戶問我:“周律師,你看看我是不是很倒黴,你覺得這世上,還有比我更悲催的婚姻嗎?”離婚的時候,每個女人都認為自己的感情世界是最倒黴的: 當初就不應該結這個婚。但也隻有到了離婚的時候,隨性且感性的女人才會仔細想想,自己是怎樣上的賊船?到了最後才發現,把自己帶入錯誤婚姻的,往往正是自己。而離婚的種子,又往往在結婚的時候就已經埋下!
幸福的婚姻,往往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婚姻,卻各有各的不幸!但這不幸的根由,又往往源於不理性的妥協。我一直認為有一種婚姻最為不幸: 從“被結婚”開始,又從“被離婚”結束。那麼,這個婚姻自始至終都是不幸的,身在其中的姑娘,應該是最悲催的!
因此,我奉勸大家,麵對婚姻,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為什麼而結婚,弄清楚結婚對象為什麼跟自己結婚。如果能花一個下午理性地去分析,就能避免“被結婚”的悲劇,避免最後“被離婚”的慘狀,如此才能擁有一段幸福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