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子女撫養費和撫養權(1 / 3)

當愛已成往事,一個家庭就解體了。離婚有三部曲: 離與不離?孩子給誰?財產怎麼分?三部曲中,最關鍵的就是孩子給誰。這個問題不解決,什麼事情都沒有開始。

爸爸一個家,媽媽一個家,冷漠的夫妻離婚的時候,需要考慮的是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的問題。由於我國以前實行的獨生子女政策,一個家庭一般就隻有一個孩子。財產可以分,但是孩子不能劈開來分。於是,在離婚的案件中,稍不留神,往往會引發奪子大戰。

孩子到底該給誰撫養?怎麼樣才能爭取到撫養權?撫養費應該怎麼支付?撫養費該支付到什麼時候?探視權是什麼?我國的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 爭取孩子的動機?

1 確實是父母或者長輩疼愛孩子,難以割舍

我見過一個離奇的撫養權官司。一對夫妻要離婚,孩子是妻子到酒吧去玩一夜情生下來的,和男方一點關係都沒有,後來男方也知道了這個事實。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撫養,已經5歲了,孩子的父母也就每周六過來看望下。離婚的時候,男方因為孩子不是自己的,肯定不想要;女方為了享受快樂刺激的生活,也不想要。出乎意料的是,爺爺奶奶想要孩子,願意承擔孩子的所有撫養費用。不難理解,爺爺奶奶盡管知道孩子不是親生的孫子,但是5年的朝夕相處,爺爺奶奶和孩子的感情太深了,以至於不願意分離。

俗話說:“親生的不如親養的。”孩子是無辜的,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老人都不願意親養的孫子離開,有血緣關係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怎麼會舍得一直陪伴逗樂的孫子、外孫?你們兩口子離婚,可以!孩子必須給我留下。如此,爭搶孩子的撫養權就成為離婚的矛盾焦點。

我見過一個男人,離婚時候做了很多努力,女兒還是判給了女方。判決後,他倔強地就是不執行,法院拘留也拘留過,還為此丟了公務員的工作,但他就是不肯和女兒分開。

他確實一門心思對女兒好,從不相親,每天起早貪黑隻為了照顧女兒。女兒成績優秀,心理也非常健康。讓我感動的是,他被拘留的15天裏,女兒被送到了我母親家裏,他隻是和女兒說,自己出差去了。15天後,他出來了,我看得出他在拘留所肯定吃過一些苦,但是,他一聲不吭把女兒帶回去,第二天照常6點起床給女兒做早飯,晚上給女兒輔導作業。

我實在看不下去,第二天就去找了他的前妻。但女方有女方的道理:“我也是個金領,盡管已經再婚,但是,我的經濟條件比他爸爸好多了,法院把女兒的撫養權都判給我了,憑啥啊?坐牢他活該!”

我對她說:“我辦的案件比較多,看的也比較多,發現一個現象,如果養的是女孩,父親一定會爭取撫養權。有的離婚協議書上都寫明,如果女方再婚,孩子交給男方撫養。為什麼呢?這些爸爸是怕前妻給孩子找個不靠譜的繼父,報紙上繼父的負麵報道太多了,親生父親晚上怎麼睡得著?你是因為婚外戀而離婚的,你現在的丈夫盡管事業有成,但他是什麼品行?結婚幾次了?你應該比我們清楚。等女兒慢慢長大,你如何麵對這個問題?養孩子不單單是錢的問題,更多的是付出的愛和安全。你有沒有考慮過再生孩子?如果你又生了一個孩子,女兒夾在你們中間,合適嗎?

考慮了幾天,她打電話來,說孩子先這樣吧,讓他好好帶孩子,我對不起他!

2 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是為了爭奪孩子的財產利益

夫妻關係好的時候,就一個寶貝孩子,買房子都會寫上孩子的名字,孩子出生滿百天或過生日都會買些金飾品辟邪,保險產品自然也不會少。如果家裏動遷了,孩子也有一份。所以,搶奪孩子的撫養權,有的時候並不是為了親情,並不是舍不得孩子,而是舍不得孩子名下的財產。取得了孩子的撫養權,就取得了孩子財產的保管權,保管在自己名下,還不是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特別令人惡心的是,有的人在法庭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訴說對孩子的深情,好像沒有孩子活不下去。生活中卻天天打麻將,有了第三者從來不著家。這時候,作為律師,真的為孩子捏一把汗,萬一孩子判給他了,那不是遭大罪了?

3 成為分割財產的籌碼

辦理離婚案件後,發現一個怪現象,搶孩子。雙方分居,孩子在媽媽家生活得有滋有味,平常不大見麵的爸爸突然過來把孩子搶走了。為啥搶?要挾!要挾什麼?要求女方配合早點離婚,要求多分財產。我寫過一篇文章《奪子大戰》,說的就是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