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馬車上,夏仲春吩咐懷冬:“去打聽打聽,肖世亮跟哪個人牙子有勾連,若是他想將芳芳賣了,就將芳芳買過來。”

“是。”

臘梅拍著手叫好:“芳芳真幸運,能遇到小姐你,否則不知道她被賣到哪裏去呢!要是賣到大戶人家,至少衣食無憂,要是被賣給老光棍當媳婦,那還不如一頭撞死重新投胎呢。”

“芳芳這姑娘雖然看著厲害,卻是個心地善良的,這樣的姑娘遇上了,自然得伸手拉一把。”夏仲春揉揉酸疼的眉心,“我能幫的也就這麼點兒了。倒是小燕那孩子,跟她姐姐是兩個樣。”

“咱們說了那麼多,我看小燕一點兒也沒聽進去,您等著吧,以後齊家肯定會有許多糟心事。”臘梅鐵口斷言:“我見過那種已經過繼給別人的孩子,吃著養父母的糧食,心裏卻想著自己的親爹娘,養父母活著的時候還有所收斂,等他們都死了,繼子就會把親爹娘接回家裏養著,家業全成他們家的了。”

“所以,當初明月姐的爹說什麼都不肯過繼子嗣,這過繼來的子嗣,就是一個隱患啊,說不定什麼時候就炸了。”夏仲春搖頭歎息,“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東郭先生與蛇的故事了。”

這兩件看著似乎隻是小事,但對育嬰堂的打擊卻不小。

到了月底,夏仲春翻看著領養意向簿,以前每個月都是滿滿一大本,這個月卻連半本都沒有,她不一會兒就翻到了底。

“這個月怎麼回事?怎麼就這麼點兒人來谘詢?”

負責棄嬰領養事宜的董事叫黃孟,他無奈地說:“還不是這兩個月鬧出的親生父母把孩子帶回去的事情給鬧得,原本已經有領養意向的人家,聽說了這兩件事之後,就決定不再領養了,自己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親生父母靠著一張長得相似的臉就能將他們養的孩子領回去,誰做這賠本的買賣?”

“那兩家不是沒將孩子領回去嗎?”夏仲春合上冊子,說:“這兩件事算意外,都圓滿解決了,這有沒有告訴他們?”

“告訴了。”黃孟憂愁地抽了一口旱煙,“可是他們怕麻煩啊,您想想,要是您費心費力養一個孩子,突然有人冒出來說是孩子的父母,就算孩子沒被帶走,您說這鬧心不鬧心?原本瞞著孩子,讓孩子以為是自己親生的,這一鬧,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世了,還能像對待親生父母一樣對待養父母嗎?”

這個問題,誰也不能拍著胸脯打包票,所以,就成了現在這副局麵。

“咱們還得想個辦法,打消領養者的顧慮啊。以後孩子會越來越多,這些孩子得有個正經去處才是正理,不能一直留在育嬰堂啊。”黃孟提議道。讓這些棄嬰回歸正常的家庭,才是正道。

育嬰堂越辦越大,以前不曾爆出來的問題現在都出來了,夏仲春有些焦頭爛額,“靠口頭警告沒有用,而且我們人手有限,不可能每次出了問題都得我們跑去解決,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製定規矩,凡是將親生子女遺棄之後,親生父母就再無權奪回子女,否則就得接受律法的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