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前進中也有曲折(2 / 3)

《林彪、羅榮桓致傅作義的公函》全文如下:

傅作義將軍:

貴將軍接受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所謂“剿匪戡亂”之偽令,率領所部數十萬反動軍隊向著綏遠、察哈爾、河北、熱河及山西北部人民解放區和人民解放軍發動殘酷的進攻。先後攻占卓資山、集寧、清水河、和林格爾、涼城、豐鎮、陶林、興和、商都、尚義、張北、張家口、宣化、懷來、涿鹿、陽原、蔚縣、廣靈、天鎮、陽高、懷仁、左雲、右玉、山陰、延慶、龍關、崇禮、赤城、沽源、康保、寶昌、多倫、化德、淶水、易縣、望都、定縣、河間、高陽、任丘、安新、雄縣、新鎮、容城、肅寧、蠡縣、博野、霸縣、永清、固安、安次、勝芳、古北口、三河、香河、武清、寶坻、寧河、玉田、豐潤、平穀、薊縣、遵化、興隆、遷安、盧龍、樂亭、昌黎、撫寧、承德、灤平、豐寧、隆化、平泉、青龍、淩源、淩南諸解放區名城、重鎮、縣治及廣大鄉村。貴部軍行所至,屠殺人民,奸淫婦女,焚毀村莊,掠奪財物,無所不用其極。在貴軍管轄地區則壓迫工、農、兵、學、商廣大人民群眾,出糧,出稅,出力,敲骨吸髓,以供貴將軍及貴屬所謂“剿匪戡亂”之用。在貴將軍及貴屬統治之下,取消人民的一切自由權利,壓迫一切民主黨派及人民團體使其喪失合法地位,壓迫青年學生的愛國運動。貴將軍又複下令破壞保定公共建築及公用物資,炸毀北寧路灤河鐵橋,在北平城外平毀村莊,在北平城內逮捕無辜人民,斬伐風景林木,拆毀古跡材料。貴將軍及貴屬在天津城內之措施,亦複如此。本軍奉命征討,全為吊民伐罪。貴將軍不敢野戰,率領數十萬軍隊退入平津,據城抵抗,使兩城人民受盡痛苦。本軍迭次通知貴將軍及貴屬,顧念兩城數百萬人民之生命財產,數千年之文化古跡,國家前途所係之輕重,工業及貴屬官兵之身家性命,提出和平繳械或出城改編兩項辦法。天津方麵,市參議會代表出城談判,本軍當即表示歡迎,並提出下列諸點:(一)本軍甚望和平解決,以免天津遭受破壞。(二)天津守軍應自動放下武器,並保證不破壞公私財產、武器彈藥及公文案卷。(三)本軍保障一切自動放下武器之官兵個人及家屬生命財產之安全。(四)如果守軍不願自動放下武器而欲抵抗到底,則本軍將采取攻擊行動。城破之日,守軍方麵諸反動領袖不能按照在小城市及鄉村中作戰時被本軍所俘敵方軍官一樣待遇,而將加重其處罰。市參議會代表同本軍代表談判兩次,均為天津城防司令陳長捷及六十二軍軍長林偉儔等所破壞,以致毫無結果。貴將軍複於最後時機,命令天津守軍堅持匪首蔣介石之偽令,抵抗到底。本軍迫不得已,乃於本月14日上午10時,開始總攻,至15日下午3時即結束戰鬥,貴部10餘萬人全部繳械,陳長捷、林偉儔等均被俘虜。足證守軍之抵抗,毫無作用。現在天津業已解放,人民重見天日,歡聲雷動,迎接人民解放軍。北平被圍業已月餘,人民痛苦日益增重。本軍一再推遲攻擊時間,希望和平解決,至今未獲結果。貴將軍身為戰爭罪犯,如果尚欲獲得人民諒解,減輕由戰犯身份所應得之罪責,即應在此最後時機,遵照本軍指示,以求自贖。辦法如下:(一)自動放下武器,並保證不破壞文物古跡,不殺戮革命人民,不破壞公私財產、武器彈藥及公文案卷。如貴將軍及貴屬能夠做到這些,則本軍保證貴部官兵生命財產之安全。對於貴將軍的戰犯罪責,亦有理由向人民說明情

況,取得人民諒解,予以減輕或赦免。(二)如果貴將軍及貴屬不願意自動放下武器,而願意離城改編,則本軍為保全北平不受破壞起見,也可以允許這樣做。本軍可以允許貴軍離開北平,開入指定地點,按照人民解放軍的製度改編為人民解放軍。上述兩項辦法,任憑貴將軍及貴屬自由選擇。本軍並願再一次給予貴將軍及貴屬以考慮及準備之充分時間。此項時間,規定由1949年1月17日上午1時起,至1月21日下午12時止。如果貴將軍及貴屬竟敢悍然不顧本軍的提議,欲以此文化古城及200萬市民生命財產為犧牲,堅決抵抗到底,則本軍為挽救此古城免受貴將軍及貴屬毀滅起見,將實行攻城。攻城時,本軍將用精確戰術,使最重的打擊落在敢於頑抗者身上;而對於不願抵抗之貴屬,則不給任何打擊,並予以寬待。城破之日,貴將軍及貴屬諸反動首領,必將從嚴懲辦,決不姑寬,勿謂言之不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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