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 跳進了自己挖好的坑(一)(1 / 2)

一切都發生在霎那之間,江帆懵了,他愣愣的站在那裏,大腦居然出現了瞬間的空白。要知道,他追求了這麼久,這是丁一第一次主動的表現。

摸著剛才被她溫熱的小嘴親過的地方,又把手放在自己的嘴邊,親了一下,回味著剛才那幸福的時刻,心裏一股溫情頓時蕩漾開來,他自己都沒想到,在目前這種嚴峻的時候,居然收獲了丁一的吻。

他的心情好了許多,立刻打消了打電話的念頭,越是在這個時刻越要冷靜。他聽林岩說,彭長宜告訴他,部長他們早就知道選舉要出事,之所以沒有告訴他,就是擔心他過早知道後,在人民代表麵前無法保持一顆平靜的心,想到這裏,他走出了門,還故意叫了聲“小林”。

丁一出來了,說道:“他沒在。”

“哦,告訴他我去吃飯了。”江帆頭也不回的說道,心情輕鬆了許多。

丁一看著他的背影鬆了一口氣,似乎那個儒雅、沉著、冷靜的市長又回來了。

在會上,當大會宣布了新增候選人的時候,丁一緊張的手心裏都冒了汗。從那一刻起,她的目光就沒有離開過江帆,心裏就有了那麼一種牽掛。

丁一是第一次經曆這種人代會的場麵的,對等額差額這些字眼沒有明確的概念,在她印象裏,選舉就應該有一位以上的人當候選人,不然怎麼能叫選舉。她甚至不明白為什麼所有的人對人大代表另行推舉出的市長候選人這個問題都如臨大敵,她在會議間隙,谘詢了人大一位老同誌,這位老同誌告訴她:

新中國成立後的前三十年,我國實行的是等額選舉製。雖然1953年《選舉法》並未明確規定采用等額還是差額,但鄧小平1953年3月8日在《關於基層選舉工作的報告》中談及候選人的提名方式時,曾明確提出要采用“等額”方式。1979年,與《選舉法》同一天被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對地方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的選舉“候選人名額一般應多於應選人名額”,即采用差額的辦法。但是由於當時“預選”的存在,當時在地方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的選舉實踐中,多數實行的是差額預選,主要是將代表聯名提出的候選人預選掉,保證主席團提名的候選人成為正式候選人,然後在正式選舉中則采取等額。

1988年前後,全國各地掀起了“差額”選舉市長、副市長的熱潮,差額選舉把競爭機製引入了地方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的選舉中。民主選舉自己的執政官員,代表和選民第一次真正擁有了讓誰擔任領導的權力,這喚起了民眾空前的民主參與熱情。1986年在修改《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時,雖然對差額選舉做出了明確規定,但是也重新將“等額選舉”納入法律條文:在地方政府機關領導人員的選舉中對采用“差額”還是“等額”取了比較靈活的方式,正職“如果候選人隻有一人,也可以等額選舉”,而在補選中則無論人大代表還是地方政府機關領導正副職都可采取等額的方式。然而由於等額選舉比較保險,便於實現上級意圖,上述規定在最近幾年選舉中,被普遍約定俗成為等額選舉,甚至一些地方在選舉辦法中公然規定正職必須實行等額選舉。

聽了這位老同誌的解釋,丁一徹底明白了差額和等額的關係。

那位老同誌最後說,目前在亢州,最合適的人選隻有一個人,那就是江帆,不僅他稱職,最重要的是組織意圖所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