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沒有做不到的事,隻有沒主見的人 (1)(1 / 3)

做事有主見,該讓才讓不該讓不讓

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如果以平等互利的方式來解決都是可以化解的。但是,如果矛盾涉及原則性問題,那麼就必須站穩腳跟,寸步不讓,否則就等於失去了做人的方向。

我們所說的原則性問題主要有兩種,一是尊嚴,一是應得的利益。尊嚴是精神上的原則性問題,一個人格健全的人是不能允許別人輕易冒犯自己的尊嚴的,尊嚴受到損害有時比物質利益的損失更能讓人感到痛苦和難以忍受。一個人的素質越高,就越看重自己的人格與尊嚴,所謂“士可殺不可辱”就正是這個意思。

我們說在尊嚴問題上必須寸步不讓,但在很多情況下是自己的尊嚴已被人嚴重侵犯了,卻還不知如何申辯,結果隻能白白地受氣。其實,別人侮辱我們的人格,並不一定說明他的人格有多高尚,如果我們能夠了解對方,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往往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從而為自己討回尊嚴,出一口惡氣。

在某大城市的一戶人家,有一位鄉下來的小保姆,由於為人實在、幹活利索,給女主人的印象頗佳。但是,生性狐疑的女主人還是擔心這位鄉下姑娘的手腳不幹淨,於是在試用期的最後幾天想出個辦法來試一試她。

一天早晨,小保姆起床要去做飯,在房門口撿到1元錢,她想肯定是女主人掉下的,就隨手放在了客廳的茶幾上。誰知第二天早晨,小保姆又在房門口撿到了一張5元的鈔票,這讓她感到很奇怪。“莫非是在試探我嗎?”小保姆盡管產生了這樣的疑問,但她又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因為女主人是位剛從科長位子上退休的體麵人,怎麼會做出這種侮辱人的事情呢?這樣想著,她就把錢放進了茶幾底下。不過,這次她卻留了個“心眼”。

到了晚上,小保姆假裝睡下,從臥室的窗戶窺看客廳中的動靜。正當她困意襲來,準備放棄這一念頭時,女主人竟真的悄悄到茶幾前取錢來了。小保姆徹底驚呆了,怒火衝上了她的心頭:怎麼可以這樣小看人!她咬了咬嘴唇,下定了一個決心。

次日早晨,小保姆又在房門口發現了一張鈔票,這次是10元錢。她笑了笑,把錢裝進了自己的口袋。到了傍晚,她在女主人下樓去練氣功之前,把這10元錢悄悄地放在了樓梯上,準備也測試一下女主人。果然不出小保姆所料,女主人之所以懷疑別人手腳不幹淨,正是因為她自己是一個自私而貪心的人,她在下樓時看見了那10元錢,當時就眼睛一亮,然後趁著左右沒人把錢塞在了口袋裏。這一幕,全都被暗中偷窺的小保姆看到了。

當晚,女主人就像科長找科員談話一樣找到了小保姆,嚴肅而又婉轉地批評她為人還不夠誠實,如果能痛改前非,還是可以留用的。小保姆故作懵懂地問:“你是不是說我撿了10元錢?”“是呀!難道你不覺得自己有錯嗎?”小保姆搖了搖頭:“不,我不認為自己做錯了什麼,因為我已經將那10元錢還給您了。”女主人一臉詫異:“咦,你啥時啥地還我錢了?”小保姆大聲回答:“今天傍晚,公共樓梯……”女主人一聽到“樓梯”兩個字,登時像觸了電一樣渾身一顫,狼狽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

聰明的小保姆用巧妙的方法為自己找回了麵子,女主人自然也不敢再侮辱她的人格和尊嚴。試想一下,如果她一味退讓,默默承受這種侮辱,會有什麼結果呢?

有主見的人敢於說“不”

如何拒絕而不得罪人是做人的大學問,拒絕很難,說“不”更難,但如果別人的要求不合理,與其答應,還不如盡快說“不”。

與人交往,說“不”是非常困難的事,其實說出來也可以避免許多麻煩,尤其是那些你根本做不到的事。明人潘遊龍的《笑禪錄》裏有一個小笑話:甲和乙是朋友。一日甲病了,愁眉苦臉的。乙來探望,問:“兄是何病?有什麼需要我辦的?我都能為你辦。”甲說:“我是害了銀子的病,隻需要二三錢便夠了。”乙立即假裝沒聽清,咽了咽唾沫說:“你說什麼?”笑話本意是在諷刺虛假的朋友,但從中我們也可體會到拒絕別人時的尷尬心理。

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他人的請求,比如借錢,幫忙做某事,下屬提出加薪的要求等。如果我們對這些請求並不是願意接受的,卻又不好意思說“不”,我們就會使自己陷入十分為難的境地。或者違心地答應下來,心裏卻別別扭扭;或者假裝答應卻不做,失信於人;或者隻能如笑話中的那人,幹咽唾沫,臉上酸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