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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則(1 / 1)
第八十五條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使用土地的,適用本法;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六條 本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錄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