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規定,共產黨員必須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這是黨員必須履行的主要義務和黨的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因為黨的基本路線能否得到貫徹,關係到建設事業的成敗,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也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每個共產黨員必須高度重視這個問題,嚴格地按照黨章規定的要求去做,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1.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
十七大黨章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是: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共產黨員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並且在這方麵起先鋒模範作用。這是做一個合格黨員的重要標準。每一個黨員和要求入黨的同誌,都應當努力這樣做,不斷提高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
(1)要認清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動搖的重要性。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是馬克思主義與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相結合的產物,它體現了建國以來社會主義建設的曆史經驗,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新鮮經驗,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基本規律。它源於我國的社會主義實踐,又經受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的檢驗。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我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主義事業有了新的更大的發展,綜合國力顯著增強,人民群眾得到的實惠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而且在國際風雲變幻、社會主義遇到嚴峻挑戰的情況下,我國仍然保持著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這充分證明,黨的基本路線是完全正確的,它是國家的生命線、人民的幸福線。堅持這條基本路線不動搖,我國社會主義的長治久安,中華民族的騰飛,就有了根本保證。正如1992年春鄧小平同誌在視察南方重要談話中指出的:“要堅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關鍵是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不堅持社會主義,不改革開放,不發展經濟,不改善人民生活,隻能是死路一條。基本路線要管一百年,動搖不得。隻有堅持這條路線,人民才會相信你,擁護你。誰要改變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老百姓不答應,誰就會被打倒。”這些話,極為深刻地告訴人們,對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黨的基本路線又是黨的最高理想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具體體現,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堅持這條路線,也就是堅持共產主義理想,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這些,都是做一個共產黨員的基本條件。所以,共產黨員和每一個要求入黨的同誌,都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不斷提高在這方麵的自覺性。
(2)要增強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責任感。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不能得到貫徹執行,除了靠其本身的正確以外,最重要的是要依靠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現在,我們黨已經有了一條正確的基本路線和一係列正確的方針政策,關鍵就是要靠廣大共產黨員以自己的模範行動去宣傳、去組織群眾,在群眾中充分發揮橋梁作用、骨幹作用和帶頭作用,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化為群眾的自覺行動,這樣,才能產生實際效果。如果黨員不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或者不起先鋒模範作用,黨就沒有凝聚力和戰鬥力,就無法帶領群眾實現自己的目標,一切都會落空。因此,共產黨員和要求入黨的同誌,對待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盡自己的最大努力去認真貫徹執行。
(3)要準確、全麵地把握黨的基本路線。要明確:黨的基本路線是“一個中心”,不是兩個中心;是“兩個基本點”,不是一個基本點。我們既不能動搖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也不能把“兩個基本點”割裂開來或者對立起來。共產黨員和要求入黨的同誌,在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時,一定要牢牢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並且正確把握兩個基本點之間的內在聯係,在實際工作中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防止發生偏頗。
(4)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要把握好堅決執行與結合實際創造性地執行的關係。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是黨的基本路線的具體體現,共產黨員必須堅決執行。適合自己口味的要執行,不適合自己口味的也要執行;環境有利的時候要執行,環境不利的情況下也要執行。當然,堅決執行,並不是不看具體情況,違背客觀規律地蠻幹,也不是一味“照抄照搬”,而是要創造性地執行。這就是說,要認真吃透黨的方針政策的精神實質,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努力找出正確執行的方法和途徑,做出必要的補充或具體規定,並不斷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開創新局麵。隻有這樣,才體現出一個共產黨員對黨的事業的高度責任心。在創造性地執行黨的方針政策中,要注意劃清“變通”與“對策”的界限。在實際工作中,有時有的地方情況特殊,為了更好地執行黨的政策,是允許做一些靈活的變通的。但是,必須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自覺做到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不得違背黨的政策的基本精神。同時,變通還要經過有關上級的同意。如果隻是為了個人或小團體的利益,不顧大局,借口“特殊”,曲解黨的政策或鑽政策的空子,另搞自己的一套,實際上是在抵製、幹擾黨的政策的實施,危害黨的決定的貫徹執行,妨礙黨的集中統一。這樣的所謂“變通”,就是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是一種嚴重的不正之風和違紀行為。共產黨員和要求入黨的同誌,對待黨的方針政策絕不允許“你有政策,我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