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規定的入黨手續(2 / 3)

填寫《入黨誌願書》是一個同誌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的主要依據,也是黨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審查的主要依據。申請入黨的人通過填寫《入黨誌願書》,向黨組織充分表達自己的心願和為實現共產主義而奮鬥終生的決心。同時,黨組織也可依據《入黨誌願書》,對發展對象進行審查。《入黨誌願書》記載了一個黨員入黨時的主要情況和黨組織的審批過程,表明了黨組織吸收一個同誌入黨的嚴格手續。所以申請入黨的人必須嚴肅認真地填寫《入黨誌願書》。

填寫之前,黨支部應對入黨申請人進行忠誠老實的教育,將入黨誌願書內的項目即包含的內容向申請人解釋清楚。入黨申請人要用鋼筆或毛筆逐項填寫清楚,字跡端正,內容真實。

“入黨誌願”一欄,要根據自己的思想認識和思想變化過程著重寫本人對黨的認識(即對黨的性質、指導思想、黨在現階段的根本任務和黨的最終目標的理解),為什麼要入黨,以及自己準備怎樣做一個合格的黨員等內容。

“文化程度”一欄,主要按學曆填寫,如“高中畢業”、“大學畢業”等,也可以按現有的實際文化和專業技術水平填寫。如“相當高中”、“相當大學”等,但要經過考核,由組織認可,不能由個人隨意填寫。

“本人經曆”一欄,要如實詳細填寫個人的學習經曆和參加工作、勞動的經曆,有些重要的經曆,要寫出了解自己情況的證明人。

“家庭主要成員”一欄,主要填寫本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人的情況。

“主要社會成員”一欄,主要指同本人來往密切和影響較深的親戚、朋友。

“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一欄,主要填寫本人需要向黨說明,而在其他項目中不好填寫的問題。

對表中的項目,如沒有內容可寫時,應注明“無”。

4.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介紹

黨章明確規定,申請入黨的同誌,“要有兩名正式黨員做介紹人。”這一規定是為了黨組織更好地了解申請入黨人的情況而規定的。規定要有兩名介紹人,一是為了使黨組織對被介紹人的考察更全麵、客觀,避免片麵性,有利於保證新黨員的質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紹人的變動而影響黨組織對申請入黨人的考察,有利於工作的連續性。入黨介紹人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申請入黨的同誌自己約請介紹人時應注意,不能約請預備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複黨員權利的黨員,因為他們在黨內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一般情況下,也不宜約請自己的親屬做介紹人。由黨組織指定介紹人的,要經本人同意,不應硬性指派。入黨介紹人一般可由培養聯係人擔任,這是因為培養聯係人了解發展對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有利於培養、教育工作的連續性,也有利於發展對象被接收為預備黨員後,進一步對其進行教育和考察。

5.必須經過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

黨章規定:“發展黨員,必須經過黨的支部,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發展黨員必須經過黨支部,這是因為黨支部最清楚申請入黨人的情況,便於對申請入黨人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

黨支部召開全體黨員大會討論發展黨員,這是因為,申請入黨的人,要在支部大會上彙報自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主要經曆、家庭情況、主要社會關係、主要優缺點以及向支部大會要說明的問題,讓到會的黨員了解,共同審查申請人夠不夠入黨條件,能不能入黨。在會上,支部委員會要提出審查意見,黨小組、入黨介紹人都要發表意見,提出申請入黨的人存在的問題和今後的努力方向。黨員要根據入黨條件聯係申請入黨人的表現,開展討論,發表看法,這些對申請入黨的人來說無疑是有很大的幫助。要求申請人參加大會還有一個作用,就是在需要的時候,要回答同誌們提出的問題,讓大家充分了解自己,對於組織上和同誌們的意見,申請入黨的人也需要表明自己的態度;對同誌們提出的優點要繼續發揚,對提出的批評意見要努力克服,對提出的希望要作為前進的動力和方向。

申請入黨的同誌參加支部大會,既是接受組織審查,又是聽取同誌們幫助的好機會。會上,同誌們對申請入黨的同誌認真審查,發表意見,開展批評,有些意見可能還比較尖銳,這就要求申請入黨的同誌能夠虛心聽取。所以,申請入黨的人一定要參加討論自己入黨的支部大會。

對於支部大會討論自己入黨的結果,要有正確的態度。一種情況,支部大會討論順利通過。這時,申請入黨的人不能有鬆氣過關的思想,要繼續努力,把支部大會的意見變為實際行動,改正缺點,以實際行動等待上級黨委的審批。另一種情況,雖然支部大會通過,但有少數黨員表示不同意並提出尖銳的批評意見,有的意見可能有出入,申請入黨的人這時要保持冷靜,虛心聽取同誌們的意見,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認真認識和檢查自己的缺點和不足之處,盡快改正缺點,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還有一種情況是,在支部大會討論時又發現新問題,需要進一步查證,或者因缺點錯誤比較突出,尚未徹底改正,讚成人數沒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於是支部大會作出不能通過的決議。對此,應抱什麼態度呢?有的同誌經不住考驗,感到麵子上過不去,這是不必要的,既然要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對此,就應該持歡迎的態度,該交代和說清楚的問題,主動交代清楚;自己不清楚或其他同誌誤解的,可以通過查證或進一步說明搞清楚問題;是自己的缺點錯誤,應該努力改正。隻要不諱疾忌醫,同誌們和組織上都會熱情給予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