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日晴。午後大雨一陳。夜浴。
二十三日晴。上午蔣徑三、陳次二來邀至學術講演會講〔8〕二小時,廣平翻譯。午同徑三、廣平至山泉飲茗。午後閱市,買《文學周報》四本歸。下午驟雨一陳。
二十四日星期。曇。午後得陳翔鶴寄贈之《不安定的靈魂》一本。得霽野及靜農信,四日發。得有麟信,七日發。得對門徐思道信並文稿,下午複。晚小雨。立峨來。夜大風雨,蓋海上有颶風。
二十五日曇。下午複霽野、靜農信。複有麟信。晚立峨來。雨。得淑卿信,十二日發。
二十六日雨。上午往學術講演會講二小時,廣平翻譯。午往美利權買食品四種,二元七角。往永華藥房買藥物四種,三元一角五分。往商務印書館買單行本《四部叢刊》八種十一本,二元九角。夜朱輝煌、李光藻來。服瀉丸三。
二十七日晴。上午轉寄紹原《語絲》一三九期五本。下午雨。
二十八日晴。上午寄紹原信。下午驟雨一陳。得矛塵信,十九日發。晚立峨來。
二十九日雨,上午霽。下午複矛塵信。
三十日晴。上午轉寄紹原《語絲》百冊期五本。夜雨。
三十一日曇。星期。上午得顧頡剛信〔9〕,二十五日發。下午雨一陳。收《東方雜誌》一本。晚陳延進、李光藻來,假去泉冊。寄矛塵信。寄淑卿信。夜澡身。服補寫丸一粒。
注釋:
〔1〕北新書局賣書款指廣州北新書屋代售未名社書籍之款。
〔2〕《遊仙窟》序章矛塵據日本留存的版本校點《遊仙窟》後,寄魯迅審閱,魯迅閱畢並作序,本日連同校點稿寄還。序文後收入《集外集拾遺》。
〔3〕即《專門以外的工作》。雜文,日本鶴見祐輔作。譯文發表於《語絲》周刊第一四二、一四三期(一九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八月六日),後收入《思想。山水。人物》。
〔4〕指約往夏期學術講演會講演。當時廣州市教育局正籌辦夏期學術講演會,魯迅應蔣徑三、陳次二邀前往演說。
〔5〕北新書屋魯迅在廣州籌辦的代售北新書局和未名社書籍的門市部。本年三月二十五日開業,同年八月結束。工作人員為許月平。
〔6〕即《略談香港》。後收入《而已集》。
〔7〕往知用中學校講演知用中學,當時一所傾向進步的私立學校。魯迅應該校教師禢參化之請前往演說,講題為《讀書雜談》,記錄稿經魯迅審定,後收入《而已集》。
〔8〕至學術講演會講講題為《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是日未講完,二十六日續講畢。記錄稿經魯迅修正,後收入《而已集》。
〔9〕得顧頡剛信即要求魯迅"暫勿離粵,以俟開審"一信,一式兩份,一寄白雲樓寓,一寄中山大學。後者經魯迅於八月五日向朱家驊函索,八日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