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日晴。上午葉聖陶贈小說兩本。下午石民來。衣萍、曙天來。
二十三日晴。午後訪楊律師。夜達夫來〔5〕。得川島信。友鬆來。
二十四日晴,熱。午後複矛塵信。晚友鬆來。夜雨。得楊律師信。
二十五日星期。晴,熱。午後同修甫往楊律師寓,下午即在其寓開會,商議版稅事,大體俱定〔6〕,列席者為李誌雲、小峰、鬱達夫,共五人。雨。
二十六日晴,熱。上午得淑卿信,二十日發,午後複。得叢蕪信。下午雨。往內山書店。欽文來〔7〕。夜矛塵、小峰來,矛塵贈茗一包。欽文往南京,托以《新精神論》一本交季市。
二十七日曇。上午收王餘杞所寄贈之《惜分飛》一本。收季誌仁所代買寄之《Les Artistes duLivre》五本,《Le Nouveau Spectateur》二本。下午驟雨一陳即霽。達夫來,並交廈門文藝書社信及所贈《高蹈會紫葉會聯合圖錄》一本,先寄在現代書局,匿而不出,今乃被夏萊蒂搜得者。晚友鬆、修甫來。矛塵來。柔石為從掃葉山房買來《茜窗小品》一部二本,計泉二元四角。
二十八日曇。上午得侍桁信。午後大雨。下午達夫來。石君、矛塵來。晚霽。小峰來,並送來紙版,由達夫、矛塵作證,計算收回費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雲樓晚餐,席上又有楊騷、語堂及其夫人、衣萍、曙天。席將終,林語堂語含譏刺〔8〕,直斥之,彼亦爭持,鄙相悉現。
二十九日曇。上午梁耀南來。午後複侍桁信。寄幼漁信。晚明之來。夜矛塵來。柔石來,假泉廿。收本月編譯費三百。
三十日晴,大熱。下午欽文來。夜矛塵來。
三十一日曇。上午內山書店送來《世界美術全集》(三十二)一本。下午晴。理發。夜往內山書店。
注釋:
〔1〕訪律師楊鏗魯迅因多次向北新書局催索版稅無結果,故委托律師代為交涉。
〔2〕疑即蘇聯盧那卡爾斯基所作《文藝與批評》中的兩篇譯稿,收入水沫書店版《文藝與批評》。
〔3〕小峰來李小峰得知魯迅延請律師向北新書局交涉版稅,來求和解。
〔4〕即《柔石作<二月>小引》。後收入《二心集》。
〔5〕達夫來當時鬱達夫在杭州,李小峰電請其來滬參與調解版稅事。是夜鬱即為此來訪,並建議另邀在杭州的章廷謙也來滬協同調解。
〔6〕是日會上主要議定:北新書局陸續償還拖欠魯迅的版稅;魯迅作價收回舊著紙型;此後北新書局出版魯迅著作,必須加貼版稅印花;魯迅續編《奔流》,每期出版時北新書局將稿費交由魯迅轉發各作者。
〔7〕欽文來為籌建陶元慶墓;許欽文到上海、南京等地募款。
〔8〕林語堂語含譏刺林語堂說魯迅因受第三者挑撥而與北新書局涉訟,魯迅予以駁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