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賈二人一起網得一條大魚。張說:“魚是我網的,這條魚應該歸我!”賈說:“魚是我網到的,應該給我!”二人爭吵起來,互不相讓,隻好到縣官那裏去討公斷。縣官是個貪財的贓官,問明情況,立即提筆斷道: 二人姓張姓賈,因為爭魚廝打。 兩人各去安生,魚兒送我做鮓! 張、賈二人被趕出衙門,又恨又悔,商議報複縣官。二人湊錢買了一口棺材,佯作爭吵,再次告入衙門。心想,魚可留下做鮓,這棺材看你怎麼發落。 沒料,縣官毫不躊躇,立即提筆判道: 二人姓張姓賈,為買棺材廝打。 棺蓋你們拿回,棺身給我喂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