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九章(1 / 3)

張明明看了看自己的代理人陳濤,兩人在下麵小聲的交換了意見。代理人陳濤站起來當眾提出:沒有異議,同意此判決,但希望合議庭成員商議一下,介於張明明現在身無分文,手又殘疾,又將進入牢獄,張明明父母身體狀況況和家庭收入情況,請求法庭法外開恩,所罰款30萬元錢由張明明的父母分五年代張明明還清。

審判長張珂望了望合議庭成員劉強、高娟和審判員李欣、王剛,說:“休庭五分鍾,由合議庭成員劉強、高娟和審判員李欣、王剛共同商議後再裁決。”

此時旁聽席上有關人員開始小聲的議論,張明明的爸爸張偶中也輕輕拍了拍張偶中劉月華,低聲說:“月華,你要堅強起來,為了兒子,我們都要堅強起來,我們還要替兒子還賬,早日還請債務,兒子才能早日從獄中出來,重新開始新生活。”

劉月華心有力而氣不中的點了點頭:“為了兒子,我要挺住。”

審判長張珂從新回到審判台,“肅靜!肅靜!我們現在繼續審理被告人張明明因詐騙、搶劫等一係列不法行為之案件。”他環視了一圈,接著繼續宣布:“經過合議庭成員劉強、高娟和審判員李欣、王剛共同商議,現在法庭對此案重新判決,請全體人員起立,現在宣讀裁判:被告人張明明因犯詐騙罪、搶劫罪和聚眾群毆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第269條和第266條之規定,判處被告人張明明有期徒刑20年,罰款30萬元,分五年還清。”他停頓了一下,繼續宣布:“此判決自今日起生效,如有提議,被告人應自本日起十日內向法院提出申訴,法院再依法重新作出裁判。最後本案審理結束,退庭。”

書記員孫波又作補充:“請值庭法警帶被告人離席,工作人員也依次離席,其它人員按次序離場退庭。”

張明明值庭法警的爸爸張偶中連忙扶起劉月華,慌裏慌張的走向被值庭法警伽壓的張明明,他們想在兒子進監獄之前再看兒子一眼。

“爸爸媽媽,兒子做錯了。讓爸爸媽媽跟著受苦了,兒子對不起你們。”張明明淚流滿麵的說。

“明明呀。你媽和我為了你再苦再累也不怕,隻要你好好改過自新,我們就欣慰了。”張偶中也老淚縱橫的說。

“隻要為了你好,我和你爸除了犯法的事,我們什麼都願意為你做。你可要好好改造呀。”劉月華痛哭流涕。

大隊長王超峰和警官羅凱生也走了過來,王超峰拍了拍張明明的肩膀:“好好改造,悔過自新,爭取早日出獄,回報父母和社會。”

張明明點了點頭:“謝謝王隊長,我一定會改過自新。”

“該走了。”值庭法警催促。

“爸爸、媽媽。”張明明戀戀不舍的跟著值庭法警走了。

“兒子呀!”張明明的媽媽劉月華喊了一聲,就暈倒過去。張偶中也強按著心底的悲痛,連忙扶住了劉月華。

“快給120打電話。”羅凱生看此情景,連忙說。

大隊長王超峰趕忙拿出手機,就要給120打求救電話。

張偶中連忙擺手,對王超峰說:“她是老毛病了,回家吃點藥,休息幾天就好了,我們不要去醫院了,醫院太貴,我們住不起,為了孩子,該省就省吧。”張偶中歎了一口氣,不好意思的說。

“那就用我的車,讓羅警官開車送你們回家吧。”王超峰隻好按張偶中的意思辦,可憐天下父母心呀。

屋外小雨在淅淅瀝瀝的下個不停。屋內張偶中端著一碗熬好的小米粥給躺在床上的劉月華送過來。“月華呀,你要快點好起來,不然我這身體也要垮下去呀。”

“我的藥已經吃過了,你藥的吃過了嗎?”劉月華不放心的問張偶中。

“吃過了,我吃飯前就吃了。我可不想咱倆都病倒下去,我要努力工作,為咱兒子還債,讓咱兒子早日出獄,咱全家早日團圓。”張偶中拍了拍胸脯,“我一定能做到五年內還清兒子的債務。”

“那我把這碗小米粥喝完,你熬的小米粥真香呀,要是咱兒子也能喝到這麼香的小米粥,那該有多好呀。唉,明明在獄中不知過得好不好,有沒有被餓著。我好想再看一看他。”劉月華心有力而氣不足的說。

“那你就應該早日好起來,等到探監日咱們一起去看明明。”張偶中接著高興地說:“現在我去上班,你喝完米粥就把碗放在床頭,今天我可能晚回來一點,下班後我想到小王燒烤店幫忙,昨天小王給我說每天工作四個小時(從晚上六點到10點)給30元錢,這樣我一個月就可以多賺900塊錢。”

“等我好了,我也去幫忙,這樣咱們就會多掙些。”劉月華有點羨慕的說。“過些天咱們再到醫院抽些血再賣些錢。天長日久,日子會一天天好起來的。”張偶中已經走了出去。

“老張呀,記得披雨衣,別讓雨淋感冒了。”劉月華緊跟著喊了一聲。

聽著滴滴答答雨打屋簷的聲音,劉月華感覺到生活就像鍋裏熬的小米粥,隻要用心去熬米粥,米粥就會很香;而粗心大意,馬馬虎虎的去做,米粥就會糊鍋,讓人難以下咽。“明明呀,你要明白生活有苦也有甜,先苦而後甜。爸爸媽媽再苦再累也值得呀。”躺在床上的劉月華思念著兒子,不由地自言自語。可憐天下父母心呀。

曾經的那個孝順的孩子,如今成了一個為了滿足自己的消費欲望,不惜合夥騙家裏的父母,這20萬是老兩口最後的“棺材本”那是原本留給張明明結婚的錢。老兩口曾經一直盼望著張明明能夠上進有個安穩的工作,為他們找個好的兒媳婦,再生個可愛的小孫子,這老兩口也就覺得晚年很幸福,很滿足了。

張明明被帶到了派出所,經過三天三夜的“疲勞戰”他終於支持不住,供出了這兩年來和他的那些合夥人幹的所有“勾當”。其中就提到了那20萬,是自己和王三心合夥騙父母得來的,完全是因為了自己的女朋友想要那個限量版的“LV”包包,但是幾萬塊錢對於自己來說實在是個天文數字,他決定向一直疼愛自己媽媽偷偷的說:“媽,我知道你和爸存了20萬,反正放在銀行裏利息那麼低,沒有那麼多的好處,我有個朋友是投資公司的老板,他說隻要我肯投錢進去,保證一年翻番。”但是他的爸媽都是老實的工人,始終認為放在銀行裏才是最妥當的,就說:“我聽說過投資公司,雖然有的賺錢不少,但是我有個老同事把錢放到投資公司,結果投資公司的老板把錢卷跑了,現在都找不到人,我那個同事現在就像是丟了魂兒一樣,過馬路不小心被車撞進了醫院,差點出不了院。錢始終還是放在國家的銀行裏最保險。”張明明覺得這條路行不通,便打算放棄,晚上約了女朋友吃飯,就早早的出門去了,張明明在一家四星級的酒店裏,預訂了燭光晚餐,又買了花,這些花銷對於他來說,已經很難了,但是他的女朋友是個物質追求者,什麼都要最貴的,別人有的,她也一定要有,一個十足的拜金女,她之所以和張明明在一起,是因為張明明在她麵前偽裝成富二代,但是她卻不知道,張明明每次接她出去玩兒的那輛跑車是租來的,送她的一些禮物,也隻是從網上淘回來的“A”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