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商業對農村改良的貢獻(2 / 3)

完全為自己不為他人,這似乎是一切時代為主子者所遵守的可鄙格言。所以他們一發現了由自己來消費所收地租的全部價值的方法之後,他們就不願再和別人共同享受這價值。他們就寧願把足以維持一千人一年生活的糧食或其價格,用來換取一對金鋼石紐扣或共他同樣無用而無意義的東西,隨而也把這糧食所能給他們帶來的權威一並舍棄了。但金鋼石紐扣是由他自己獨享、無人與他共享的。至於以前的花費方法,他至少要與一千人共享。這區別是非常明顯的,要作出取舍的決定,有賴於明智的判斷。於是,為了滿足最幼稚最可鄙的虛榮心,他們終於完全舍棄了上述權威。在無國外貿易又無精製造業的國家,每年有一萬鎊收入的人,除了以這一萬鎊養活一千家人家使其俯首聽命以外,也許就沒有其他的消費方法。但在現在的歐洲,每年有一萬鎊收入的人,不必直接養活二十人,不必直接使喚無使喚價值的仆役十多人,卻可消費其全部收入。事實上,他通常也是這樣做。他間接維持的人,也許和往昔消費方法所雇用的一樣多或是更多。他以全部收入所換得的寶物量,也許很少,但為采集製造這寶物而被雇用的工人,卻必然很多。這種寶物的昂貴價格,大都由於這些工人的工資及其直接雇主的利潤所造成。他直接支付寶物的價格,即間接支付這一切工資與利潤,從而間接維持了這些工人及其雇主的生活。不過,他對於他們各人的貢獻,卻隻是他們全年生活費的極小部分。他們各人每年的生活費,來自他一個人的,少數占全部的十分之一,許多占全部的百分之一,有些則尚不及千分之一,萬分之一。他雖然對維持他們全體的生活有所貢獻,但他們全體的生活,都不一定要他維持,所以,對於他,他們就多少是獨立自主的了。在大地主以地租維持佃農和門客的生活時,他們是各自維持各自的佃農和門客的生活。但在他們以地租維持商人工匠時,他們全體所能養活的人數也許和往昔一樣多,而且由於鄉村式的款客方法難免浪費,現在所能養的,也許比往昔還多。但是,分開計算,他們每個人對這較大人數中每個人的生活費所貢獻的往往極微。每個商人或工匠的生活費,都不是得自一個顧客,而是得自千百個不同的顧客。

他在某程度上,雖要仰給於他們中每一個人,但不絕對仰賴他們中任何一個人。大地主的個人消費,就在這情況下逐漸增大起來。因此,他所養活的門客,就非逐漸減少以至全部打發掉不可。由於同一理由,不必要的佃農,亦非逐漸打發不可。農田加大了,而地主不顧對裁減佃農的怨言,卻仍把佃農人數減少到按照當時不甚完善的耕作和改良情況耕作所需要有的最少人數。由於盡數打發了不必要的寄食者,由於逼著佃農繳出農田所能提供的全部價值,地主所得的剩餘,或者說剩餘的價格,逐漸增大了。這個較大的剩餘,商人和製造業者又給他提供方法,使能由他自己來消費,象前此消費其餘部分一樣。個人消費增大這個因素,又驅使地主們渴望所得地租,能超過現在改良狀態下土地所能提供的數額。但這樣土地就要進一步改良,佃農就要增加費用,如果租佃期限不夠長,不足以使他收回這增加的費用及其利潤,他決不會同意地主加租的要求。他定要延長租期。地主們愛好浮華,要擴大用度,終於承認佃農的條件。這就是長期租地權的起因。可隨意退租的佃農,耕作土地,給付十足的代價,他並非完全隸屬於地主。他們彼此所得的金錢上的利益,是相互的,是平等的。可隨意退租的佃農,不會犧牲生命與財產來為地主服務,而在租期延長後,他就簡直是獨立自主的了。除了按照租約或習慣法,地主不要想他作一點其他事情。佃農既已獨立,門客又已打發掉,大領主就不能再幹涉法律的正常的執行,不能再擾亂地方的治安了。他們那與生俱存的權利已經賣掉,然而,出賣的目的,不是象伊騷那樣為了饑餓,為了必需,卻僅僅為了耳目玩好,僅僅為了為兒童所玩樂而非成人所應追求的寶石鑽戒。因此,他們就象城市中的殷實市民或商人一樣平庸了。於是,在城市,在鄉村,都設立了正常的政府。沒有誰能擾亂都市的政治,也沒有誰能擾亂鄉村的政治了。下述一事,或與本題無關,但不妨在此一提。即以大宗地產,由父傳子,子傳孫,傳至許多世代的世家,在商業國,是極罕見的。反之,在商業不盛的國家,如威爾斯,如蘇格蘭高地,則極普通。阿拉伯曆史,充滿著貴族的世係;有一位韃靼可汗,著了一部曆史,曾經譯成幾種歐洲文字,其中,就全是關於貴族的世係。這可證明,古世家在這些國家是極普通的。在富人收入隻能用於養活盡量多的人的國家裏,富人的用度很少過分,他的仁愛心似乎難得熱烈得使他企圖養活超過他所能養活的人數。但在收入的最大部分歸個人消費時,他的用度就往往極無限製;因為他的個人虛榮心,是無限製的、永遠滿足不了的。所以,在商業國,即使有極嚴厲的法規取締揮霍浪費,長期富裕的家庭仍屬罕見。但在商業不盛的國家,即使沒有法規取締,亦多長富之家。

象韃靼和阿拉伯那樣的遊牧民族,財產不易消費,取締浪費的法規,亦無設立的可能。對於公眾幸福,這真是一種極重要的革命,但完成這種革命的,卻是兩個全然不顧公眾幸福的階級。滿足最幼稚的虛榮心,是大領主的唯一動機。至於商人工匠,雖不象那樣可笑,但他們也隻為一己的利益行事。他們所求的,隻是到一個可賺錢的地方去賺一個錢。大領主的癡愚,商人工匠的勤勞,終於把這次革命逐漸完成了,但他們對於這次革命,卻既不了解,亦未預見。因此,在歐洲大部分地方,城市工商業是農村改良與開發的原因,而不是它的結果。但是,這種發展,既與自然趨勢相反,當然是遲緩和不確定的。試一比較以工商業為國富基礎的歐洲各國的緩慢進步,與以農業為國富基礎的我國北美殖民地的急速的進步吧。歐洲大部分地方的居民數目,在將近五百年中,未增加一倍。我國北美殖民地有些地方,卻是二十年或二十五年就增加了一倍。在歐洲,長男承繼法和各種永久所有權,使大地產不能分割,因而使小地主不能增加。我們知道,小地主對其有限士地十分熟悉,愛護備至。他不但喜歡開發它,而且喜歡改良它。他在各種耕作者中要算是最勤勉、最聰明、最常成功的了。加之,長男承繼法和永久所有權,又使許多土地不能出賣,常使購買土地的資本多於待售的土地,從而使土地常以獨占價格出售。土地所得的地租,常不足以支付買價的利息,至於修補費,及其他各種意外費用,更不用說。所以,購買土地,在歐洲,是小資本利潤最少的用途。固然有些不再經營工商業了的人,為圖安全起見,亦有時願把小資本用來購買土地。還有些從別個來源取得收入的專門職業家,亦常因要保儲蓄的安全,喜投資購買土地。但是,一個青年,如果不願從事工商業,而用二三千鎊資本購買一小塊土地來開發,固然也可希望生活愉快,不依靠人,但要希圖成為大富翁、大名人,就絕不可能了。如果他把資本用於別的用途,他就可望發大財或享大名,和別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