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龍想了一會兒,就不再想那麼多,開始利用那小鼎烹飪,本來是準備就近找個小溪刷一下小鼎,結果發現,刷過鼎的水,太香了,舍不得倒,想了想,就直接將野豬肉洗洗,放入鼎中,開始烹飪,直接用樹枝搭了個爐子,把鼎架在上麵,本來是應該以氣生火,可他怕,怕火大了,肉就不香了,隨後,又加了一些香料,等了一個多時辰,總算可以吃了——主要是聞到了香味呢,太香了,肥瘦均衡,吃起來滿嘴流油,卻又不膩,真是肥而不膩,香,實在是香,坤龍開始佩服自己的廚藝,以前怎麼沒發現自己有這方麵的天賦呢?
坤龍卻是忘記了,自己以前哪有機會接觸這等吃食,吃過的幾次,都快壞了,他做的其實並不算好,隻是他吃過的肉太少了,還有,這肉本身就有一些元力滋養,自然鮮美,隻是坤龍不知道,等到他吃到真正美味的食物之時不由得感慨,以前過的日子,他可不願意再過了,受不了,抗不住。
不知不覺,一頭野豬,除了沒放進鼎中的頭以外,全都變成了骨頭,而坤龍若不是吃飽了的話,還準備把骨頭再煮一遍,喝湯。既然吃飽了,坤龍也就該繼續上路了,一路前行,不知道該去往何方,隻是一路前行,遇見不開眼的野獸,一刀劈死,感覺能吃的,收起來,不能吃的,扒皮,勉強給自己弄了一套獸皮衣裳,還挺長的,不用穿褲子了,一走,那種涼爽的滋味,不可說,不可說雖說不會感覺冷到受不了,但是,還是要衣裳的,這衣裳,很暖和,還挺柔韌,經曆幾次與猛獸的交戰,沒怎麼破,當然了,一般都是被一刀砍死的,也沒法和他肉搏,自然壞不了,他殺了幾十頭野獸,都是一刀解決,還算完好,隻是皮毛燒壞的很嚴重,本來一張皮就能做一套,他能做好,至少能穿著舒服,但卻需要用真火烘烤一遍,去除血垢之類的東西,這套工序他弄不好,結果,就隻有八九張匹毛勉強做成了衣裳,雖然說算不上好看,可至少能用來遮體。
走了不知多久,隻覺得睡了四五覺,是安穩的,而還有幾次,差點被蟒蛇吞入腹中,或是被其他野獸當做食物,不得不說,他運氣超好,每次都能及時醒來,殺死他們,,這麼一想的話,自己來到這裏已經有將近一個月了,自己也算是滿月的的嬰兒了,隻不過,若是以前世而論,自己如今的年紀,也是將近20歲了,不由唏噓,還是之前那個世界好,在這裏,無時無刻不在防備著野獸們的襲擊,一旦防不住,小命立時沒有,他不想死,所以,想讓他死的都死了,突然,他停下了腳步,因為,他聽見了不同於野獸們的腳步聲,他在這片森林的半個月來,熟悉了多種野獸的腳步聲與吼聲,但這種聲音,既熟悉卻又陌生,似乎聽到過,卻又想不起來了,於是,他便悄悄上前——沒辦法,上次發現一種陌生的腳步聲,結果,是一種很強大的背生雙翼的老虎,與早先遇到的野豬有些類似,隻是更加龐大如果說野豬是乒乓球,老虎就是足球,這就是塊頭上的大概差距,坤龍想下手,結果,第一次,大刀沒一刀劈死老虎,結果,坤龍悲劇了一路狂奔,與老虎鬥智鬥勇一天,才讓老虎流血過多而死——也不知道為什麼,那老虎好像坤龍殺了他孩子似的,狂追他,連受的重傷都不顧了,死命追坤龍,坤龍弄死的幾十頭野獸,就有將近一半是老虎弄死的,甚至還有不少被其他野獸叼走的屍體沒找,就有25,26頭之多就在他弄死了老虎的時候發現了一件事——老虎的骨頭與第一次弄死的野豬骨頭一樣,都是銀色的,之所以說野豬是霸主,就是因為有個牛掰的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