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做自己擅長的事情(1 / 1)

做自己最擅長的事情,這在經濟學中叫做比較優勢,就是做自己最有優勢的事情,而自己不占優勢的工作則交給別人去做。

每一個家庭都有區別於他家的優勢,每一個人也都是“術業有專攻”的。在生活中、工作中多發揮自己的優勢,用自己具有優勢的“商品”或“服務”交換自己所需要的“商品”或“服務”,這樣就能獲得最大的收益。比如一個大學教授,他到外麵講學,每小時的收益是100元。他的課程排得很滿,但是每天他要花費兩個小時的時間回家做飯、吃飯,用1個小時的時間收拾房間,1個小時的時間處理一些雜事,這就沒有充分地利用好比較優勢的理論。其實他隻要每月花800元請一個家庭保姆就可以了,每天至少可以節省4個小時的時間,一個月按20個工作日計算,就可以多講80個課時,可以多賺8000元,減去請保姆的800元費用,淨剩7200元。

我們可能還不太習慣這樣算賬。無論什麼事情大家都喜歡自己動手,電器壞了自己修,下水漏了自己補,來了客人也是自己下廚……總之一切都是自己動手。我們的第三產業落後,與國人事事自己動手的習慣是有一定關係的。國際貿易可以使兩國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就是這個道理;同樣,人與人之間的貿易同樣會使彼此的生活水平提高。

市場經濟社會是一個分工和協作都相當精細的社會,我們隻要在一個行當裏是出類拔萃的就可以了。將自己空閑的時間用來充電,使自己的本領不斷提高,然後用自己最擅長的本領為他人服務,掙到錢之後,用自己的金錢購買他人的商品和服務。通過交換,我們大家彼此的生活質量都會有一個較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