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8”特別法緊急出台(1 / 1)

金泳三總統下令徹查盧泰愚受賄案,自然要追查到他的前任全鬥煥。

1995年11月24日,從大阪會議歸來的金泳三總統在同民自黨總幹事長薑三載共進午餐的時候,指示民自黨在定於12月19日召開的定期國會會議上製定5·18特別法。金泳三說:

5·18軍事政變不僅在國內外損害了國家和國民的名譽,給民族的自尊心也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同時也玷汙了作為國家最後堡壘的為保衛祖國和民族而獻身的善良軍人的名譽。將通過製定特別法,使其成為一個表明這塊土地上還存在正義、真實和法律的機會。要處理挑起軍事政變給國民帶來沉重痛苦和悲哀的當事者,我認為必須製定5·18特別法。

金泳三還對製定5·18特別法的背景和意圖作了說明。他說:“製訂特別法是為了清算軍事政變和腐敗等過去那些錯誤的政治形態的措施,第五、第六共和國很多人士都對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成為我們政治的重要基礎。”這就表明製訂特別法不會大舉排斥第五、第六共和國人士。他認為,5·18問題隻是命令者而不是執行者的問題,製訂5·18特別法將對策劃並實施5·18軍事政變主謀進行判罪。根據這一指示,全鬥煥、盧泰愚和當時20師樸俊炳等將成為5·18特別法的處理對象,而單純地執行命令的軍人則不會成為處理的對象。

令人捉摸不透的金泳三的,這一招令各方麵都出乎意料。觀察家分析認為,金泳三以此作為平息政局的措施,對在野黨來說是一張強有力的牌。金泳三所闡明的製訂5·18特別法可以說幾乎完全包括了在野黨特別是新政治國民會議的主張。這張牌一打出,正在活動的前執政黨勢力特別是第五、第六共和國人士必將遭到打擊,政局的焦點將因此分散到盧泰愚秘密政治資金和5·18事件的解決這兩個方麵,這樣就使在野黨需要重新調整對執政黨的戰略,如果事態再發展到處理全鬥煥的地步,就很有可能使已經取得進展的盧泰愚秘密政治資金事件進一步擴大化。

作為當事者之一的全鬥煥最為震驚,據說全鬥煥對金泳三的決定毫無思想準備。麵對這突如其來的變化,全鬥煥一時不知所措。在與他的親信緊急磋商以後,他通過自己的律師很快發表了一個措辭強硬的講話。該講話聲稱,“製定特別法,將會給憲政史留下不可磨滅的汙點,因為它允許出於政治報複追溯既往的法律。”根據憲法第十三條,任何人不能因為追溯既往的法律而受到懲罰。全鬥煥方麵認為,對其指控的公共行動到1的5年8月已告終止。盧泰愚方麵也作出了一些支持全鬥煥的表示,盧的一位律師說,“不懲罰成功的政變者是一個法律慣例。”與盧、全有關的軍、政界人士也對自己的政治前途表示擔憂。

不過,金泳三的決定符合了絕大多數韓國人的意願,公眾輿論對金泳三極為有利。一些學生甚至跑到全鬥煥家門口示威,要求立即逮捕全鬥煥。律師界也駁斥了全鬥煥方麵關於法律時效的立場,認為對於類似這種叛亂、非人道罪行,憲法沒有規定追溯時效的限製。

執政黨內,起草特別法的工作進展迅速。憲法裁判所相應地駁回了檢察當局7月19日作出的對包括全鬥煥、盧泰愚在內的58名光州事件有關的被告免予起訴的決定。檢察當局也很快任命了一個由15人組成的特別任務小組,重新調查這一事件,各項工作都在迅速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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