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動搖經濟,30個大財團卷入醜聞(1 / 1)

盧泰愚政治資金案在暴光後,檢查機關調查發現有30個大財團卷入醜聞,包括現代、三星、大宇、東洋、鮮京等世界級財團。

經過調查,30個大財團領袖中,犯罪記錄累計達36人次,平均每人1.2次,沒有記錄的人隻有8人。

從60年代開始韓國經濟高速發展,一度被世人稱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然而從上述記錄可知,經濟發展的背後隱藏著肮髒的一麵。可是從企業家的立場來看,這種結果隻是不完善的甚至是歪曲的政治經濟結構的產物。從申請一項工程到竣工企業家必須先準備數百個黑信封。就是這障礙,迫使企業家走上一條不幹淨的行賄之路。

他們違反的法律種類,從總統選舉法到城市規劃法、刑法等共達19種之多。犯法最多的是行賄罪,占20%。看來無論哪一個財團為了生存十之八九要與賄賂掛鉤。違反的法律種類還有建築法、貪汙罪、外彙管理法。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他們違反的法律中還有總統選舉法,軍政法令,緊急措施法等。而且那些清白的8名財團領袖是否實實在在走了一條正道,也是令人懷疑的。

如果追查到底,將那些財團領袖傳訊入獄,此案無疑動搖韓國經濟基礎。現代、三星、大宇、鮮京、韓電、東洋、韓國等大財團是韓國現代化的主要動力。沒有它們,韓國經濟將是一個空殼。官經政治,互有所需。政客與財團領袖的默契與勾結成了韓國經濟起飛的孿生子。因此,金泳三很難處理好反腐與發展這對矛盾。英國《金融時報》說得中肯:

韓國的行賄受賄醜聞,已使金泳三總統獲得了一個推動他一向主張的經濟自由化和取消規章管製的機會。不幸的是政府可能塊之結束它與大企業之間親密無間的關係的那種意誌。韓國大企業是該國腐敗現象的背後因素。

要完全結束官商勾結,並非易事。大公司或財閥說它們很需要政府,政府也很需要它們。因為韓國的財富是它們創造的。自從與醜聞有關的危機發生以來,韓國股市一直疲軟。這表明需在近期內采取審慎態度。這可能就是對卷入賄賂醜聞的大多數企業家采取寬大政策的原因。

活動經費醜聞表明公眾對財閥是多麼的憎恨。但是這次醜聞使金泳三獲得了更多的活動餘地。因為這使得徹底掃除韓國前軍人統治者留下的政治汙泥成為可能。最具損害作用的是1980年在南部城市光州屠殺示威者留下的“化膿傷口”。不管哪位領導人出來處理這一重大事件,他都會得到公眾強有力的支持。如他實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也會如此。把有關腐敗事件的調查擴展到光州事件並以參與該事件為由逮捕前總統全鬥煥。使金泳三走上了正確的軌道。

現在他的目的是爭取在政治上有個新開端。雖然他是1961年以來韓國第一位文職總統。但是達到這個目標並非易事。他本人是在軍人統治結束之前於1990年加入目前的執政黨的,所以他仍有被那個時期砧汙的危險。但是政治革新必然會伴隨經濟改革的加速。這樣一個機會並不常有,必須抓住它。

又據新華社記者姬新龍的報道,漢城地方法院在判處盧泰愚、全鬥煥重刑的同時,考慮到大宇、三星等大財團的貢獻,對9名大財團老板以行賄判處了較輕的刑罰:

韓國大宇集團會長金宇中等9名企業集困老板因向前總統盧泰愚提供巨額賄賂,今天被漢城地方法院判處徒刑。

法官宣讀的判決書說,在盧泰愚1988年2月至1993年2月就任總統期間,金宇中等9名企業集團老板向他提供巨額賄賂的案情屬實。鑒於行賄“無明確目的和考慮到他們對韓國經濟作出的貢獻”,分別判處金宇中等4名被告兩年或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分別判處三星集團會長李徤熙等5名被告1年6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緩期2至3年執行。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