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天安門風雨見證!如磐夜曙光在前(5)(1 / 3)

“在此次事件發起的當初,其動機本極純潔,其要求亦極合理。但事態演變到今天,全國各地掀起的如火如荼的學潮,從它的表麵及內容看來,顯然已是變了質的。借要求提高副食費為幌子,而進行著政治鬥爭。我們憤恨!我們惋惜!我們更對此輩民主掮客,政治棍子,恨不能寢其皮而食其肉……蓋民主掮客政治棍子乃不欲人民安定,國家繁榮,滅盡天良逞其私黨之陰謀,貽純真青年於荒時廢學之無謂遊行,導青年感情於不正當之發泄。揆此三點,凡有良知之青年,果能用理智來分析,究竟我們求學的目的是什麼?我們耗盡父母的血汗金錢,耗費人生有限的時間,竟甘願做他人的尾巴?果爾,直為親者痛而仇者快也……”

《複課宣言》最後提的口號是:

一、政府拿出魄力來,拯救苦難中的青年!

二、我們要吃飯,我們也要讀書!

三、各黨派拿出良心來,饒了我們吧!

四、我們堅決反對以罷課遊行的方式請願!

五、我們尤其反對請願的目的中途變質!

《複課宣言》真可謂極盡謾罵、誣蔑之能事,這是中大國民黨、三青團骨幹分子對反饑餓反內戰刻骨仇恨的大暴露,但是,其結果與他們主觀願望完全相反,《複課宣言》除獲得學生中少數國民黨員、三青團員的支持外,中間學生被他們的“紅帽子”政策嚇唬住的隻是少數。形勢比人強得多,逆曆史潮流而動總是不可能有好結果的。

中大係科代表大會決議:5月20日遊行

蔣介石發表的“談話”、國民政府頒布的《臨時辦法》於18日下午見報後,中大學生中的國民黨、三青團骨幹分子如獲至寶,立即把它貼上民主牆,並在與他們接近的同學之間大肆活動,除硬拉一些人在他們炮製的《複課宣言》上簽名外,還散布流言蜚語,蠱惑人心,製造恐怖氣氛。他們不僅按《複課宣言》的基調大放厥詞,還胡說什麼“政府今後不會對共產黨學生姑息養奸了”;“政府已下決心取締遊行”;“共黨學生如仍一意孤行,政府已準備用機槍對付”;“遊行肯定會流血,你們犯不著陪他們一起流血”;“某某學校已開始抓人了”,等等。他們這樣恫嚇的結果,隻有少數學生開始從鬥爭行列遊離出去。這些學生之所以退縮,固然與他們對國民黨、三青團骨幹分子所散布的反饑餓鬥爭“變質論”將信將疑有關,更重要的是他們與國民黨、三青團骨幹分子關係密切,“情麵難卻”。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國民政府頒布的《臨時辦法》和蔣介石的“談話”見報後,中大進步學生立即貼出不少大字報,駁斥蔣介石對中大、金大學生的誣蔑,抗議政府剝奪人民請願的自由,揭露《臨時辦法》的法西斯本質,號召同學們團結起來,以堅定的行動回答國民黨的恫嚇和鎮壓。

形勢顯然相當險惡,應當采取什麼對策?是繼續前進還是暫時後退?原定20日的遊行是堅持還是撤銷?問題尖銳地擺在中大學生麵前。事實上,“運動應當怎麼辦”的議論已在中大學生各個層次中緊張地進行著。以進步學生為主體的學生大多數,包括大部分原屬於中間狀態的學生,對國民政府頒布的《臨時辦法》和蔣介石發表的“談話”不僅非常憤慨,也很有些蔑視,繼續保持著旺盛的鬥爭情緒。

中大新青社領導小組鑒於情勢的變化,乃於18日下午召開緊急會議,參加這次會議的除領導小組成員顏次青、翁禮巽、胡甫臣、許思灝外,還有新青社公開工作係統負責人、學生自治會副常務理事朱成學。會議分析了形勢,研究了對策,認為國民黨蔣介石對學運采取高壓政策,並不表示它的強大,恰恰相反,是虛弱的表現;認為國民政府頒布《臨時辦法》、蔣介石發表“談話”後,就大多數同學來說鬥爭熱情仍然很旺盛;在分析了國民黨當局可能采取的行動後,認為應該按原計劃舉行遊行示威,衝破禁令,並設想了遊行中可能發生的最壞的情景,以及如何執行有理、有利、有節的策略,以對付國民黨當局的鎮壓。會議還研究了“反內戰”口號問題,認為增加“反內戰”口號的時機已經成熟,國民黨的反動措施使不少屬於中間狀態的學生也日益覺悟,感到反饑餓必須與反內戰結合起來,也就是,把經濟鬥爭與政治鬥爭相結合。會後,由於時間緊迫,一麵由顏次青向上級黨組織的聯絡員蔣祖榆作了請示彙報,因衛永清此時常在中大,他當即表示同意;一麵分頭向全體新青社社員傳達會議精神,並轉告了民盟中大支部等進步組織。當時中大的共產黨員,從四川複員回南京的那部分,人數不多,一般都參加了新青社,因此,他們很快了解了新青社領導小組的意見;另一部分即原臨大支部,雖與新青社沒有橫的組織聯係,但其上級明確規定:應與學生自治會密切配合,作為默契。

18日晚8時,中大第八次係科代表大會在丁家橋分部一年級飯廳開會,出席代表125人,旁聽學生不少。會議主要議程是:20日赴參政會、行政院請願是否堅持,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經過討論,作出了相應的決議,其記錄摘要如下:

一、關於20日請願是否堅持?

許多代表讚成20日請願,隻有一位代表不讚成,表決結果:讚成20日請願的124票,不讚成20日請願的1票(通過20日請願)。

二、關於請願地點

有的代表主張先到參政會,後到行政院;有的主張先到參政會,後到行政院,再到立法院;有的主張先到國民政府,後到參政會,再到行政院,表決結果:讚成去國民政府的5票,不讚成去國民政府的70票(通過不去國民政府);讚成去立法院的17票,不讚成去立法院的50票(通過不去立法院);讚成去參政會的120票,不讚成去參政會的0票(通過去參政會);讚成去行政院的116票,不讚成去行政院的0票(通過去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