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桂之上述敘述,雖不無巧妙地減低緬甸拘楊重英、蘇爾相之過,以緩解帝之憤怒,於事實有所出入,但其言緬甸不願繼續與清交戰這一基本論點,卻是十分正確的,是符合緬國實情的。如果這一建議能為朝廷采納,中緬之間就可立即恢複正常的、和平的友好關係,雙方就不至於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屯兵邊境,隨時都可引起大的爭執和戰爭。可惜,乾隆帝聽不進此議,反而嚴斥其欲圖“草率完事”,“所奏甚謬”,諭其“妥協辦理,明年大進”。③數月之後,乾隆帝又指責阿桂“喪盡天良”,“始終惟逞其小智”,“妄思罷役歸家”,而奪其官,貶為兵丁,“效力贖罪”。其子阿迪斯、阿彌達分別充軍廣西右江鎮與廣東雷瓊鎮。《清高宗實錄》卷884,頁11、12、13、14.
乾隆帝命理藩院尚書溫福前往雲南,署理副將軍事務。他對緬甸的方針是輕師前襲,這在他於三十六年五月初五日革阿桂職任用溫福的諭旨中,講得非常清楚。他說:
“(緬甸)凶頑詭詐,恃其有險可憑,兼之水土惡劣,我將士深入非宜,意在激我用兵,彼得坐乘其利,故斷不可墜其術中。即以征調饋運而計,方今帑藏充盈,八旗又多勁旅,用非不贍,力非不給,無難大圖集事。第因辦理軍務以後,馬騾不及生,並不欲以轉輸執役之勞,屢煩我內地民力,前降諭旨甚明,實深悉其事,為天時地利所限,非可拂逆而行,所謂止乎其所不得不止。……(但緬不歸擄掠之人,拘留蘇爾相)其罪惡實甚,若竟置之不問,則與唾麵自幹何異。國家當全盛之時,顧聽幺麼之鴟張自恣,不為控製,威令安在?因議用偏師襲擊,積以歲年,使(緬甸)不得休息,以疲其力,此亦事之所不可少,而理之斷不能已者。”《清高宗實錄》卷884,頁12.
此諭及前引諭旨表明,乾隆帝此時已正確地認識到無法征服緬甸,不能大舉進攻緬甸,“天時地利所限”,不可拂逆而行。但是,四次攻緬失敗,羞慚難堪,憤懣難平,而緬又扣俘民,拘來使,欺人太甚,故明知不能滅緬,亦要派遣少數軍隊歲歲進襲,以疲其力,略以抒悶。當然,這樣做,對雙方都是有害無利的,適值金川之戰又起,大學士、四川總督阿爾泰調度無方,節節失利,乾隆帝於三十六年九月十一日下諭,“暫停襲擊”緬甸,調溫福和參讚大臣伍岱,領軍營之全部滿兵和綠旗精兵一千餘名,前往四川,征剿大、小金川。偏師襲擊之事由此停止。
二、“審時度勢”議和許貢通商。
乾隆四十二年正月十七日,乾隆帝下了一道十分重要的諭旨,專談對緬甸之事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摘錄如下:
“緬甸自撤兵以來,已經八載,每歲沿邊派人駐守,究屬不成事體。而其地水土惡劣,朕意又不欲用兵,惟嚴令各關隘絕其貿易,稍足使之畏懼耳。但向來雖有禁遏之名,仍恐具文塞責,徒爾因循歲月,總未能完此事之局。原擬令阿桂為雲貴總督,前往經理邊務,其事庶可早竣。茲據圖思德奏:聞得緬酋懵駁已死,其子贅角牙襲職。前據該處頭目得魯蘊具稟鎮將等稱,情願送還內地之人,輸誠納貢,懇請開關。隨遣諭來人先回,俟其到關再定。今據張鳳街辦事之騰越州知州薑楷稟稱,派送孟矣等出口之擺夷南多木比等回關,據稱孟矣等至老官屯,向該頭目綻拉機稱揚大皇帝威德嚴重,及地方廣大富庶光景,該頭目甚為感畏。孟矣等即日登舟赴阿瓦。聞得魯蘊現在阿瓦料理貢物,並將蘇爾相、多朝相接往阿瓦,要同楊重英俱從天馬關送還內地,並欲親自到關,叩懇納貢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