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嶺賣山貨,不會直接去市場擺攤,那效果太差,甚至還有麻煩。他帶著各式樣品,直接去縣城各單位搞“集團銷售”。
在華國,把貨物銷售給公家,從來是最賺錢的門道。因為賣的是零售價,但賣貨的規模卻相當於批發。雖然可能少不了打點一些,但那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了。
安嶺想做的這些,這個時代專門有個詞形容,叫“投機倒把”。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投機倒把”還是刑法的一條罪名。
安嶺這樣做,實際上是在挑戰這個時代的秩序。
進縣城市,安嶺第一步是找的同學。同樣有考上大學或沒考上大學的同學啊,而且同學中也不缺所謂的官二代。
進城不久的安嶺,就喜歡上了這個時代,因為但凡安嶺找到的人,都非常樂意幫忙。至於安嶺說的那兩三百斤山貨,價值不過幾百塊錢甚至更低,大多數單位都表示願意購買。
譬如幹菌子,百貨公司供銷社雖然有得賣,但價格非常高,安嶺直接從鄉下拿來的貨,價格隻相當於百貨公司供銷社的百分之八十,買吧買吧,相當於給每個職工發幾塊錢福利。
這個年代,單位發福利可不敢發錢,但發點物資類的東西卻沒有任何問題。
安嶺的做法完全是後世的商業做法:第一步看樣貨簽合同交定金,第二步才是按約定交易。
安嶺這個做法之所以能夠成功,一來是同學關係,二來是安嶺的名聲,因為青山縣“文科狀元”的身份這幾天正在各大機關單位發酵。
此外換任何人來,都不可能有安嶺這麼順利。
山貨的銷售看起來量大,到安嶺去龍南市之前,交易量竟然達到了2000餘斤,在扣除運費各類開支後,安嶺隻賺了不到一千元。
當然,他給父親說的是賺了三百元。給村革委會主任劉叔叔說的是賺了百多元,夠一年的學費開支了。在說這句話時,安嶺也沒忘了從縣城裏給劉主任買了一條大前門香煙。
這條煙,其實是安嶺托同學關係買的。
看起來豪不起眼的布票生意,才讓安嶺賺到了第一桶金。
安嶺直接找到了要到次年才會找到他一起倒賣布票的同學蘇玉輝,說自己手上搞到有些布票,能不能幫忙找個接貨的下家。
那位叫蘇玉輝的同學,當即把他的親戚劉治立叫來。結果劉治立問了下情況後,直接給出了1角2分錢的高價。
原因是什麼呢?原因是安嶺的量大,同時安嶺的身份讓他覺得交易非常安全。事實上,劉治立的平均成本也在1角2分之上。
那麼,劉治立為何不親自下鄉去收購呢?答案是不能。因為此時的城鄉都是封閉的。劉治立如果到了臥虎嶺,立即就會被革委會或民兵給審問,走親戚的,哪家?看朋友的,誰啊?總之,沒有正當理由在鄉間閑逛,百分百要出問題的。如果被人給點了水,那身上的財貨,百分百會被各級機關給“全麵專政”掉。
臥虎嶺的農民要進縣城,得有大隊(村)“證明”,城裏人到鄉下來,也得帶上“工作證”或“介紹信”等,否則,完全寸步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