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這件事,崔所加所負的責任很大。因為去哪兒告不去哪兒告狀,都是崔所加在拿主意。
崔所加最大的錯誤在於遇到這事時,並沒有站在公允的立場上,立即向縣委彙報。而是利用了大山岩區糧站站長鄧王體與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左光的親戚關係,在此事中頗有推波助瀾之功。
這兩年,各地交通發展還是比較快,特別是農村包產到戶之後,農民也開始小規模地進城了。原本西嶺縣到敘州地區的班車,一天是三班車,現在也增加到了六個班次。
所以當西嶺縣委的馬德平在做出有關衝白河糧站事件的決定時,衝白河糧站的一名職工在龔光祿的帶領下,早就上了去敘州的車站。
根據崔所加的計劃,龔光祿去敘州地區告狀,要先從大到小地告,先到地委,然後再到行署、地區糧食局。而在縣上時,是先小後大地告。
為什麼會強調這個順序?因為在縣上,自己就是糧食局嘛,告到自己這裏,自己則可以拿著告狀信層層去找;至於地區,如果先告到糧食局,糧食局一了解兩人還要去行署和地委,你猜糧食局的人會怎麼做?
這是不用猜的,因為糧食局肯定會把人留下來,不準再上告。那如果告狀的人說隻求糧食局作主不再上告呢?
如果這樣,可能比上告本身還要嚴重,這就是嚴重的欺騙上級組織了。
這件事情,雖然崔所加計劃得自以為非常周到,但同樣犯了官場大忌。
值得注意的是,華夏的官場結構是非常奇特的,譬如區鄉糧站,屬於縣糧食局直屬企業,縣糧食局對糧站有直接管轄權,但地區糧食局與西嶺縣糧食局,是業務指導型關係,並不是標準的上下級關係。
在華夏,標準的上下級關係,要麼是中央直接事業或企業單位,要麼是黨的上下級關係,政府的上下級關係也成立,但省長與市長之間卻不是直接的上下級關係,因為從邏輯上講,他們是各自的人大會議選出來的。
也因為如此,崔所加讓衝白河糧站在向地委告狀後,又向地區糧食局告狀,這等於是把地區糧食局架到火上烤。
如果崔所加不讓衝白河糧站把狀紙遞到地區糧食局,那麼地區糧食局還可以從中斡旋,但崔所加把狀紙遞到了地區糧食局,就等於“逼迫”地區糧食局選擇站隊,如果地委和行署對西嶺糧食工作不滿,豈不是連帶地區糧食局也恨上了?
崔所加實際上犯了很大的錯誤,縣糧食局與各基層糧站,有一個很重要的“收購糧食”的任務,這是國家的戰略任務。但地區糧食局,卻更多地是糧食工作的管理者,而不會親自收購糧食,也不會銷售糧食,他們最多做做計劃,搞搞調撥什麼的。
一句話,地區糧食局在地委的心目中,與縣糧食局在縣委的心目中,其地位是百分百不同的。縣糧食局地位要重得多,而地區糧食局,大體上屬於離了王木匠還有汪木匠的狀態,是驕傲不起來的。
下午兩點,地委辦公室副主任陸劍提前上班,看到兩位明顯地方來的同誌,站在辦公室外的廊道上東張西望,敏感地問道:“你們找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