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姐姐,什麼行不行啊,這又不是我私人的事情,你要摻股,按我的說法,也是想盤活國有資產,大家想法一樣,完全可以合起來幹。
可問題是,你想怎樣參股,是隻拿37畝土地出來參股,還是準備投錢呢?你是準備同時參股到合資企業裏,還是隻準備參股到遊樂購物中心?”
“哎,安大局長,你能不能告訴我,你準備拿150河灘地以及給合資企業組織勞動力一項,能在合資企業裏占有多少股份?”任玉芬像狐狸一樣看著安嶺。
“任姐姐,你知道我為何沒寫這個嗎?”安嶺反問。
“我怎麼知道,你說吧。”任玉芬道。
“我沒寫多少股份,是在這片地上,其資金裝備投入可多可少,可以是很先進的、較先進的,也可以是一般先進的機器設備,這個價差可就大了。所以這個土地到底值多少錢,還得等外方見麵後談判。
此外,這個方案設定什麼的,我可以搞,外資在哪兒,我可以去找;便這個談判,我卻不便於出麵,得由縣委縣政府主持談判,他們談好了,我負責執行便可;當然,如果你們加入進來,可能地委或行署方麵也會介入談判。”
“為什麼你不出麵談判呢?”任玉芬問。
“我主張合資,我去找的外資,我又參與拍板,難道不需要避嫌麼?而且,隻要是我全程做下這些事,保證有人會說,我賤賣了國有資產。”安嶺道。
“哎呀,安大局長,你這麼一說,我還真覺得如此。到時,我們如果要參股,就直接讓行署派人談判吧,地區商業局也當一個執行者得了。”
安嶺自己也沒想到,他的這種“操守”(操作守則),後來也被上麵借用,從而確實避免了一些國有資產賤賣的事件發生,特別是一些國有企業改製中,對下崗工人或改製後的工人保護力度加大了很多,客觀上也算是造福了社會。
“任局長,我也說說正事。當這個項目真的開始運營時,可能會涉及到幹部職工子女參與工作的事,而這個,並不是見個人都可以的,也要經過篩選,擇優錄取。這句話,我得說在前麵。不然,到時這個項目,可能還沒開始搞就有可能垮台。”
這一點,安嶺必須堅持。安嶺在用人上,其實是不分內外的,用內部人也可以,適當照顧也可以,在華國,近水樓台先得月本就是國情之一,但它有個前提,那就是想得月者得有本事,內部用人,可以適當放寬條件,但也不是無底線。
譬如他此後的商業街項目,準備實行招標,他對內部會有一個優惠價,譬如90%什麼的,別人一年需要繳納5000元租金,糧食局係統的可以少繳納500元,但優惠也僅止於此了。譬如規定大家都不得拖欠,那麼糧食局職工子弟也不得拖欠。否則,就直接扣幹部職工的工資。
“其實呀,安大局長,以其這樣,還不如將這個遊樂購物中心也交給外資來運作,我們隻提條件即可。這樣,運作時會少很多麻煩。”任玉芬突然提出了一個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