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種意義上,當安嶺決定動用“東方貿易”來解決糧食局幹部職工的彩電需求時,安嶺實際上已經選擇了“損私肥公”的路徑。
這種路徑,換個人來走,走不了,也走不長久。唯有安嶺,能夠借助於時代先機,率先掘得巨金,搞一點點來反哺給手下的幹部職工,才顯得如此自然,而且並不違反他的初衷。
……
任玉芬的動作很快,她根本沒按照安嶺說的發來公函,而是直接率領地區商業局正副五位領導直接到敘縣糧食局來開“座談會”。
會議達成的東西,到是安嶺說的一個“紀要”。這個“紀要”是很重要的官方文件,它附在安嶺的《關於開發敘縣糧食局沿江土地發展我縣經濟的報告》,按規定直接報送到了縣府辦。
同時,任玉芬也按規定,給行署辦報了一份文件,不過標題卻換成了《關於與敘縣糧食局聯合開發沿江土地發展地區經濟的報告》,內容措詞有一定變化,但本質基本一樣。
這也是官場的規則。如果行署覺得這個報告好,他們會主動牽頭聯係,推進這個工作;此外,如果敘縣政府覺得這個報告好,也會將報告轉給行署,因為涉及到地區糧食局,這事兒還得行署點頭。
但官場的事,永遠都說不準。從兩個途徑上交的報告,從此竟然無聲無息了。
先說敘縣的《報告》。敘縣縣府辦收到下麵單位送來的文件後,文件接受員簽收後,會直接送到或統一送到縣府辦主任處處理,主任根據文件來源、內容等,會分別簽上“請XXX縣長閱”字樣;XXX縣長看後,根據文件重要程度,要麼簽上“請縣長閱”,要麼簽上“交XX局辦理”。
總之,華國官場的這套文件處理模式,一直是有根有據的,而且閱沒閱,傳沒傳,都是黑紙白字的。
這裏麵唯一的區別在於,辦文的“時效性”。有的文件,辦得很快,下麵交上去,三五天就有回信;有的文件,會慢一點,一個月左右也會有回信;當然,也有從此無消息的文件,因為下屬單位文件所涉及的內容,可能比較敏感或可能比較複雜,上麵很難做出決定,甚至連給下麵單位一個正式回文都難以做出。
敘縣的縣府辦有一名副主任,名叫林右安,今年41歲,比代仲傑小6歲。沒有誰知道,林右安與代仲傑的關係也非常好。代仲傑對林右安的好,多是煙酒之類的孝敬,目的是套取縣府方麵的情報。總之,但凡企業型的腐敗分子,與各要害部門官員的關係都處得不錯。
重要的是,林右安有一個馬子(小三),是代仲傑介紹認識的。林右安很喜歡這個馬子,而且,這個馬子也告訴了林右安,她是代仲傑老家一個村子的人,她從小就喊代仲傑“大表哥”。
因為這層關係,使得林右安對代仲傑一直存在著一種“感恩”心理。尼瑪,因為代哥,自己的生活品位提升了好多層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