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領域性的作用
(1)安全:動物或者人為了滿足安全的需要而占有領域,在領域中感到有安全感是顯而易見的。從主要領域、次要領域到公共領域,安全感逐漸減弱,反之不安全感逐漸增強。
(2)相互刺激:刺激是機體生存的基本要素,從領域來看,在領域核心地帶有安全感,領域邊界則是提供刺激的場所。動物之間常常為領域界線而發生競爭,事實上這種現象在人類之間同樣存在,隻是表現出來的形式不同罷了。
(3)自我認同:指領域與領域之間為了維持各自所具有的特色,使彼此之間易於識別、易於區別。動物或人都有這種強烈的願望和感情,一旦控製了某領域後,便使這種特色具體化。
(4)控製範圍:控製領域主要有兩種方法:一是領域人格化,二是對領域的防衛。對於一個領域的控製範圍來說,邊界常常是引起刺激、競爭、矛盾的地方,因此,邊界對於空間範圍來說具有不可忽視的地位。
5.5.3 人際距離
人際距離是指人們在相互交往過程中,人與人之間所保持的空間距離。
人類學家愛德華·T·霍爾(Edward。T。Hall)在《隱藏的尺度》一書中,介紹了人的外感官與人際交往的空間距離。他將眼、耳、鼻稱為距離型感受器官,將皮膚和肌肉稱為直接型感受器官。不同感官所反映的空間距離是不同的。
1.嗅覺距離
嗅覺隻能在非常有限的範圍內感受到不同的氣味。隻有在小於1m的距離以內才能聞到從別人頭發、皮膚和衣服上散發出的較弱的氣味,香水或者別的較濃的氣味可以在2-3m的遠處感覺到。超過這一距離,人們就隻能嗅出很濃烈的氣味。
這種嗅覺特性對人際行為和空間的影響表現在,當一個人聞到它感興趣的芬芳時,不僅會引起警覺,有時還會接近;如果他聞到一股異味,如狐臭,他將拉大與他人的距離,甚至避開。這就告訴室內設計師,在公共場所的環境設計中,交往空間的家居布置要留有適當的距離,以免出現不愉快的情景。
2.聽覺距離
聽覺具有較大的知覺範圍。在7m以內,耳朵是非常靈敏的,在這一距離內交談沒有任何困難。大約在30m的距離,可以聽清楚演講,但你不能進行實際的交談。超過35m則隻能聽見人的大聲叫喊,但很難聽清楚在喊些什麼。
聽覺特性告訴我們,在大型的接待廳(或報告廳、會議室)中,如果建築深度超過30m,要進行交流就得布置揚聲係統,而其交流方式也隻能是一問一答。
3.視覺距離
視覺具有相當大的知覺範圍。在0.5-1km的距離之內,人們根據背景、光照、特別是人群移動等因素,便可以看見和分辨人群。在大約100m遠處,能見到人影或具體的個人。在70-100m遠處,可以確定一個人的性別、大概年齡或在幹什麼。
這就提醒建築設計師和室內設計師,70-100m遠這一距離會影響足球場內觀眾席的布置,最遠的座席到球場中心不宜超過70m。
在大約30m遠處,可以看清每一個人,包括其麵部特征、發型和年齡,當距離縮小到20m,則可看清別人的表情。這就告訴我們,劇場的舞台到最遠的觀眾席不宜超過30m。
如果距離在1-3m,就可以進行一般的交談,這是洽談室中常采用的座椅布置的距離。隨著人際空間距離的縮小,人際間的情感交流也在增強。
霍爾提出了被認為是美國社會中白人中產階級習性標準的四種空間距離,通常也稱為“人際距離”:
(1)親密距離:指0-45cm。主要指關係極其親密所能呈現出來的距離狀況,如家人之間、男女談情說愛之間的距離。這種距離雙方的身體最為接近,視線模糊,說話的聲音響度也最低,能感受到對方的體溫和體味。在家庭居室和私密性很強的房間裏會出現這樣的人際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