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司隸校尉蓋寬饒有罪,下有司,自殺。
匈奴單於遣名王奉獻,賀正月,始和親。
三年春,起樂遊苑。
三月丙午,丞相相薨。
秋八月,詔曰:\"吏不廉平則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祿薄,欲其毋侵漁百姓,難矣。其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
四年春二月,詔曰:\"乃者鳳皇、甘露降集京師,嘉瑞並見。修興泰一、五帝、後士之祠,祈為百姓蒙祉福。鸞鳳萬舉,蜚覽翱翔,集止於旁。齋戒之暮,神光顯著。薦鬯之夕,神光交錯。或降於天,或登於地,或從四方來集於壇。上帝嘉饗,海內承福。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夏四月,潁川太守黃霸以治行尤異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及潁川吏、民有行義者爵,人二級,力田一級,貞婦、順女帛。
令內郡國舉賢良可親民者各一人。
五月,匈奴單於遣弟呼留若王勝之來朝。
冬十月,鳳皇十一集杜陵。
十一月,河南太守嚴延年有罪,棄市。
十二月,鳳皇集上林。
五鳳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皇太子冠。皇太後賜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帛,人百匹,大夫人八十匹,夫人六十匹。又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男子為父後者爵一級。
夏,赦徒作杜陵者。
冬十二月乙酉朔,日有蝕之。
左馮翊韓延壽有罪,棄市。
二年春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已醜,大司馬車騎將軍增薨。
秋八月,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詩》不雲乎?'民之失德,乾餱以愆。'勿行苛政。\"
冬十一月,匈奴呼DD35累單於帥眾來降,封為列侯。
十二月,平通侯楊惲坐前為光祿勳有罪,免為庶人。不悔過,怨望,大逆不道,要斬。
三年春正月癸卯,丞相吉薨。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詔曰:\"往者匈奴數為邊寇,百姓被其害。朕承至尊,未能綏安匈奴。虛閭權渠單於請求和親,病死。右賢王屠耆堂代立。骨肉大臣立虛閭權渠單於子為呼韓邪單於,擊殺屠耆堂。諸王並自立,分為五單於,更相攻擊,死者以萬數,畜產大耗什八九,人民饑餓,相燔燒以求食,因大乖亂。單於閼氏子孫、昆弟及呼DD35累單於、名王、右伊秩訾、且渠、當戶以下將眾五萬餘人來降歸義。單於稱臣,使弟奉珍朝駕正月,北邊晏然,靡有兵革之事。朕飭躬齋戒,郊上帝,祠後土,神光並見,或興於穀,燭耀齊宮,十有餘刻。甘露降,神爵集。已詔有司告祠上帝、宗廟。三月辛醜,鸞鳳又集長樂宮東闕中樹上,飛下止地,文章五色,留十餘刻,吏民並觀。朕之不敏,懼不能任,婁蒙嘉瑞,獲茲祉福。《書》不雲乎?'雖休勿休,祗事不怠。'公卿大夫其B12E焉。減天下口錢。赦殊死以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大酺五日。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
置西河、北地屬國以處匈奴降者。
四年春正月,廣陵王胥有罪,自殺。
匈奴單於稱臣,遣弟穀蠡王入侍。以邊塞亡寇,減戍卒什二。
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設常平倉,以給北邊,省轉漕。賜爵關內侯。
夏四月辛醜晦,日有蝕之。昭曰:\"皇天見異,以戒朕躬,是朕之不逮,吏之不稱也。以前使使者問民所疾苦,複遣丞相、禦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舉冤獄,察擅為苛禁深刻不改者。\"
甘露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韓邪單於遣子右賢王銖婁渠堂入侍。
二月丁已,大司馬車騎將軍延壽薨。
夏四月,黃龍見新豐。
丙申,太上皇廟火。甲辰,孝文廟火。上素服五日。
冬,匈奴單於遣弟左賢王來朝賀。
二年春正月,立皇子囂為定陶王。
詔曰:\"乃者鳳皇、甘露降集,黃龍登興,醴泉滂流,枯槁榮茂,神光並見,鹹受禎祥。其赦天下。減民算三十。賜諸侯王、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金、錢各有差。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夏四月,遣護軍都尉祿將兵擊珠崖。
秋九月,立皇子宇為東平王。
冬十二月,行幸萯陽宮屬玉觀。
匈奴呼韓邪單於款五原塞,願奉國珍朝三年正月。詔有司議。鹹曰:\"聖王之製,施德行禮,先京師而後諸夏,先諸夏而後夷狄。《詩》雲:'率禮不越,遂視既發。相土烈烈,海外有截。'陛下聖德。充塞天地,光被四表。匈奴單於鄉風慕義,舉國同心,奉珍朝賀,自古未之有也。單於非正朔所加,王者所客也,禮儀宜如諸侯王,稱臣昧死再拜,位次諸侯王下。\"詔曰:\"蓋聞五帝三王,禮所不施,不及以政。今匈奴單於稱北籓臣,朝正月,朕之不逮,德不能弘覆。其以客禮待之,位在諸侯王上。\"
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韓邪單於稽侯犭冊來朝,讚謁稱籓臣而不名。賜以璽綬、冠帶、衣裳、安車、駟馬、黃金、錦繡、繒絮。使有司道單於先行就邸長安,宿長平。上自甘泉宿池陽宮。上登長平阪,詔單於毋謁。共左右當戶之群皆列觀,蠻夷君、長、王、侯迎者數萬人,夾道陳。上登渭橋,鹹稱萬歲。單於就邸。置酒建章宮,饗賜單於,觀以珍寶。
二月,單於罷歸。遣長樂衛尉高昌侯忠、車騎都尉昌、騎都尉虎將萬六千騎送單於。單於居幕南,保光祿城。詔北邊振穀食。郅支單於遠遁,匈奴遂定。
詔曰:\"乃者鳳皇集新蔡,群鳥四麵行列,皆鄉鳳皇立,以萬數。其賜汝南太守帛百匹,新蔡長吏、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各有差。賜民爵二級。毋出今年租。\"
三月已醜,丞相霸薨。
詔諸儒講《五經》同異,太子太傅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稱製臨決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冬,烏孫公主來歸。
四年夏,廣川王海陽有罪,廢遷房陵。
冬十月丁卯,未央宮宣室閣火。
黃龍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韓邪單於來朝,禮賜如初。二月,單於歸國。
詔曰:\"蓋聞上古之治,君臣同心,舉措曲直,各得其所。是以上下和洽,海內康平,其德弗可及已。朕既不明,數申詔公卿、大夫務行寬大,順民所疾苦,將欲配三王之隆,明先帝之德也。今吏或以不禁奸邪為寬大,縱釋有罪為不苛,或以酷惡為賢,皆失其中。奉詔宣化如此,豈不謬哉!方今天下少事,徭役省減,兵革不動,而民多貧,盜賊不止,其咎安在?上計簿,具文而已,務為欺謾,以避其課。三公不以為意,朕將何任?諸請詔省卒徒自給者皆止。禦史察計簿,疑非實者,按之,使真偽毋相亂。\"
三月,有星孛於王良、閣道,入紫宮。
夏四月,詔曰:\"舉廉吏,誠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請,秩祿上通,足以效其賢材,自今以來毋得舉。\"
冬十二月甲戌,帝崩於未央宮。癸巳,尊皇太後曰太皇太後。
讚曰:孝先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政事、文學、法理之士鹹精其能,至於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也。遭值匈奴乖亂,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單於慕義,稽首稱籓。功光祖宗,業垂後嗣,可謂中興,侔德殷宗、周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