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嬰字王孫,孝文皇後從兄子也。父世觀津人也。喜賓客。孝文時為吳相,病免。孝景即位,為詹事。
帝弟梁孝王,母竇太後愛之。孝王朝,因燕昆弟飲。是時,上未立太子,酒酣,上從容曰:\"千秋萬歲後傳王。\"太後歡。嬰引卮酒進上曰:\"天下者,高祖天下,父子相傳,漢之約也,上何以得傳梁王!\"太後由此憎嬰。嬰亦薄其官,因病免。太後除嬰門籍,不得朝請。
孝景三年,吳、楚反、上察宗室諸竇無如嬰賢,召入見,固讓謝,稱病不足任。太後亦慚。於是上曰:\"天下方有急,王孫寧可以讓邪?\"乃拜嬰為大將軍,賜金千斤。嬰言爰盎、欒布諸名將賢士在家者進之。所賜金,陳廊廡下,軍吏過,輒令財取為用,金無入家者。嬰守滎陽,監齊、趙兵。七國破,封為魏其侯。遊士賓客爭歸之。每朝議大事,條侯、魏其,列侯莫敢與亢禮。
四年,立栗太子,以嬰為傅。七年,栗太子廢,嬰爭弗能得,謝病,屏居藍田南山下數月,諸竇賓客辯士說,莫能來。梁人高遂乃說嬰曰:\"能富貴將軍者,上也;能親將軍者,太後也。今將軍傅太子,太子廢,爭不能拔,又不能死,自引謝病,擁趙女屏閑處而不朝,隻加懟自明,揚主之過。有如兩宮奭將軍,則妻子無類矣。\"嬰然之,乃起,朝請如故。
桃侯免相,竇太後數言魏其。景帝曰:\"太後豈以臣有愛相魏其者?魏其沾沾自喜耳,多易,難以為相持重。\"遂不用,用建陵侯衛綰為丞相。
田分,孝景王皇後同母弟也,生長陵。竇嬰已為大將軍,方盛,分為諸曹郎,未貴,往來侍酒嬰所,跪起如子姓。及孝景晚節,分益貴幸,為中大夫。辯有口,學《盤盂》諸書,王皇後賢之。
孝景崩,武帝初即位,分以舅封為武安侯,弟勝為周陽侯。分新用事,卑下賓客,進名士家居者貴之,欲以傾諸將相。上所填撫,多分賓客計策。會丞相綰病免,上議置丞相、太尉。藉福說分曰:\"魏其侯貴久矣,素天下士歸之。今將軍初興,未如,即上以將軍為相,必讓魏其。魏其為相,將軍必為太尉。太尉、相尊等耳,有讓賢名。\"分乃微言太後風上,於是乃以嬰為丞相,分為太尉。藉福賀嬰,因吊曰:\"君侯資性喜善疾惡,方今善人譽君侯,故至丞相;然惡人眾,亦且毀君侯。君侯能兼容,則幸久;不能,今以毀去矣。\"嬰不聽。
嬰、分俱好儒術,推轂趙綰為禦史大夫,王臧為郎中令。迎魯申公,欲設明堂,令列侯就國,除關,以禮為服製,以興太平。舉謫諸竇宗室無行者,除其屬籍。諸外家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國,以故毀日至竇太後。太後好黃、老言,而嬰、分、趙綰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是以竇太後滋不說。
二年,禦史大夫趙綰請毋奏事東宮。竇太後大怒,曰:\"此欲複為新垣平邪!\"乃罷逐趙綰、王臧,而免丞相嬰、太尉分,以柏至侯許昌為丞相,武強侯莊青翟為禦史大夫。嬰、分以侯家居。分雖不任職,以王太後故親幸,數言事,多效,士吏趨勢利者皆去嬰而歸分。分日益橫。
六年,竇太後崩,丞相昌、禦史大夫青翟坐喪事不辦,免。上以分為丞相,大司農韓安國為禦史大夫。天下士郡諸侯愈益附分。
分為人貌侵,生貴甚。又以為諸侯王多長,上初即位,富於春秋,分以肺附為相,非痛折節以禮屈之,天下不肅。當是時,丞相入奏事,語移日,所言皆聽。薦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權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盡未?吾亦欲除吏。\"嚐請考工地益宅,上怒曰:\"遂取武庫!\"是後乃退。召客飲,坐其兄蓋侯北鄉,自坐東鄉,以為漢相尊,不可以兄故私橈。由此滋驕,治宅甲諸第,田園極膏腴,市買郡縣器物相屬於道。前堂羅鍾鼓,立曲旃;後房婦女以百數。諸奏珍物狗馬玩好,不可勝數。
而嬰失竇太後,益疏不用,無勢,諸公稍自引而怠驁,唯灌夫獨否。故嬰墨墨不得意,而厚遇夫也。
灌夫字仲孺,潁陰人也。父張孟,嚐為潁陰侯灌嬰舍人,得幸,因進之,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為灌孟。吳、楚反時,潁陰侯灌嬰為將軍,屬太尉,請孟為校尉。夫以千人與父俱。孟年老,潁陰侯強請之,鬱鬱不得意,故戰常陷堅,遂死吳軍中。漢法,父子俱,有死事,得與喪歸,夫不肯隨喪歸。奮曰:\"願取吳王若將軍頭以報父仇!\"於是夫被甲持戟,募軍中壯士所善願從數十人。及出壁門,莫敢前。獨兩人及從奴十餘騎馳入吳軍,至戲下,所殺傷數十人。不得前,複還走漢壁,亡其奴,獨與一騎歸。夫身中大創十餘,適有萬金良藥,故得無死。創少瘳,又複請將軍曰:\"吾益知吳壁曲折,請複往。\"將軍壯而義之,恐亡夫,乃言太尉,太尉召固止之。吳軍破,夫以此名聞天下。
潁陰侯言夫,夫為郎中將。數歲,坐法去,家居長安中,諸公莫不稱,由是複為代相。
武帝即位,以為淮陽天下郊,勁兵處,故徙夫為淮陽太守。人為太仆。二年,夫與長樂衛尉竇甫飲,輕重不得,夫醉,搏甫。甫,竇太後昆弟。上恐太後誅夫,徙夫為燕相。數歲,坐法免,家居長安。
夫為人剛直,使酒,不好麵諛。貴戚諸勢在己之右,欲必陵之;士在己左,愈貧賤,尤益禮敬,與鈞。稠人廣眾,薦寵下輩。士亦以此多之。
夫不好文學,喜任俠,已然諾。諸所與交通,無非豪桀大猾。家累數千萬,食客日數十百人。波池田園,宗族賓客為權利,橫潁川。潁川兒歌之曰:\"潁水清,灌氏寧;潁水濁,灌氏族。\"
夫家居,卿相侍中賓客益衰。及竇嬰失勢,亦欲倚夫引繩排根生平慕之後棄者。夫亦得嬰通列侯宗室為名高。兩人相為引重,其遊如父子然,相得歡甚,無厭,恨相知之晚。
夫嚐有服,過丞相分。分從容曰:\"吾欲與仲孺過魏其侯,會仲孺有服。\"夫曰:\"將軍乃肯幸臨況魏其侯,夫安敢以服為解!請語魏其具,將軍旦日蚤臨。\"分許諾。夫以語嬰。嬰與夫人益市牛酒,夜灑掃張具至旦。平明,令門下侯司。至日中,分不來。嬰謂夫曰:\"丞相豈忘之哉?\"夫不懌,曰:\"夫以服請,不宜。\"乃駕,自往迎分。分特前戲許夫,殊無意往。夫至門,分尚臥也。於是夫見,曰:\"將軍昨日幸許過魏其,魏其夫妻治縣,至今未敢嚐食。\"分悟,謝曰:\"吾醉,忘與仲孺言。\"乃駕往。往又徐行,夫愈益怒。及飲酒酣,夫起舞屬分,分不起。夫徙坐,語侵之。嬰乃扶夫去,謝分。分卒飲至夜,極歡而去。
後分使藉福請嬰城南田,嬰大望曰:\"老仆雖棄,將軍雖貴,寧可以勢相奪乎!\"不許。夫聞,怒罵福。福惡兩人有隙,乃謾好謝分曰:\"魏其老且死,易忍,且待之。\"已而分聞嬰、夫實怒不予,亦怒曰:\"魏其子嚐殺人,分活之。分事魏其無所不可,愛數頃田?且灌夫何與也?吾不敢複求田!\"由此大怒。
元光四年春,分言灌夫家在潁川,橫甚,民苦之。請案之。上曰:\"此丞相事,何請?\"夫亦持分陰事,為奸利,受淮南王金與語言。賓客居間,遂已,俱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