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感成就偉大品格(1 / 1)

美國總統林肯曾這樣說過:“我——對全美國人,對基督世界,對曆史,而且,最後,對上帝負責。”林肯成就了自己的偉大人生,得到了世人的尊敬與敬仰,應該說這與他的責任感不無關係。人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擔各種責任,家庭、親戚、朋友、國家、社會。我們的責任心,最基礎的體現可能是在家庭中。

責任就是對自己要去做的事情有一種愛。因為這種愛,所以責任本身就成了生命意義的一種實現,就能從中獲得心靈的滿足。相反,一個不愛家庭的人怎麼會愛他人和事業?一個在人生中隨波逐流的人怎麼會堅定地負起生活中的責任?這樣的人往往是把責任看作是強加給他的負擔,看作是個人純粹的付出而索求回報。

一個不知對自己人生負有什麼責任的人,甚至無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責任是什麼。有一位小姐向托爾斯泰請教,為了盡到對人類的責任,她應該做些什麼。托爾斯泰聽了非常反感。因此想到:人們為之受苦的巨大災難就在於沒有自己的信念,卻偏要做出按照某種信念生活的樣子。當然,這樣的信念隻能是空洞的。

更常見的情況是,許多人對責任的關係確實是完全被動的,他們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視為自己的責任,不是出於自覺的選擇,而是由於習慣、時尚、輿論等原因。譬如說,有的人把偶然卻又長期從事的某一職業當作了自己的責任,從不嚐試去擁有真正適合自己本性的事業;有的人看見別人發財和揮霍,便覺得自己也有責任拚命掙錢花錢;有的人十分看重別人,尤其是上司對自己的評價,於是謹小慎微地為這種評價而活著。由於他們不曾認真地想過自己的人生究竟是什麼,在責任問題上也就是盲目的了。

首先,我們要做一個對家庭負責的人,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的家庭負責,那麼,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內的一切社會關係上,他對自己的行為都會有一種負責的態度。如果一個社會是由這樣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成員組成的,這個社會就必定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

勇於做一個負責的人,就必須要做到在任何時候不遷怒於他人,這也是一個人成熟的標誌。

美國的教育學家約翰遜有一個剛學會走路的小女兒,有一天她搬著她的小椅子到廚房裏,想要爬到冰箱上去。約翰遜急忙衝過去,但已經來不及在她跌倒之前扶住她。當他把扶她起來時,她狠狠地踢了那把椅子一腳,喊道:“壞椅子,害得我跌了一跤。”

你會在小孩子那裏常常聽見這樣的借口。小孩子隻會率性而為,為自己的過錯遷怒於沒有生命的東西或是無辜的旁觀者,對他們來說這是正常的行為。但是,如果我們將這種小孩子的反應帶到成年時,麻煩就來了。自從有人類以來,因為自己的失敗和過錯而責怪他人的現象一直存在著。甚至亞當也以責怪夏娃來作為借口:“是這個女人引誘我吃禁果的。”

成熟的第一步是自己負責任。要確信自己已經不再是一個跌倒了便找把椅子來踢的小孩子了,直麵人生,自己要負起責任來。當然,不這樣做則容易多了。責怪我們的父母、老板、丈夫、妻子、子女比較容易,我們甚至可以責怪祖先、政府,如果我們還需要一個借口的話,甚至可以責怪幸運之神。

對不成熟的人來說,他們的缺點和不幸總是有理由的——當然,都是除了他們自身之外的理由:他們有一個悲慘的童年,他們的雙親太窮了或是太富有了,對他們的管教太嚴厲了或是太放縱了,他們沒受過教育,他們總是受體弱多病的折磨等等。

當我們做到了遇到失意的事,不遷怒於他人後,就要試著去敢於承擔責任。隻有一個勇於承擔責任的人,才能得到別人的信任和支持。